2016年3月,在一次同学聚会中,小蓉与高大英俊的单某相识。聊天时,小蓉无意中透露,父母以她名义购买了两套房产。
聚会之后,单某对小蓉展开了热烈追求。不久,单某告诉小蓉,自己的好兄弟出了交通事故,急需赔偿对方10万元。
看着心上人愁眉不展,小蓉一筹莫展。 单某说,“自己认识一位大哥,让小蓉去问他 借钱救急。”并发誓一定会还上这10万元。
单某带小蓉联系贷款中介韩某,韩某核实了小蓉的身份、资产情况后,又指导她如何应答贷款公司,随即便联系了贷款公司。
2016年4月19日,小蓉来到聚鑫公司,双方谈妥,以25%的利息,借款10万元,期限一个月。
到了签署合同时,小蓉发现借款合同上写着借款25万元。聚鑫公司的人和中介解释说,这是行业规定。如果到时按期还钱,只需还12.5 万元就可以了。
第二天,聚鑫公司人员将25万元现金打入小蓉的账户后,又要求小蓉当场取现,又向小蓉要回15万元,中介张某、韩某,以及单某等人,又以中介费、服务费等各种名义从小蓉那里拿走了9万多元。
如此多次循环往复,半年内,小蓉的借款从实际到手的1万多元垒高到500万元,名下的两套房产也已被查封。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后,发现这是一起典型的套路贷案件。2017年12月15日,闵行区人民检察院起诉虞某等24人“套路贷”案件在闵行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宣判。
文:张志萍、崔苗 图:陈明
本文内容转自微信公众号:漫挑斯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