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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小区“便捷之门”被关闭,能否打开谁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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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褚觉美 2018-03-09 18:08
摘要:小区直通学校、医院、菜场、商场等处的“便捷之门”关闭着,居民们希望能打开,可物业既不回复,也没行动。居民们想打开封闭的门,要经过哪些流程才能实现?

市民邱女士:

 

我所在的小区有两个进出门,其中一个直通学校、医院、菜场、商场等处的“便捷之门”是关闭的;而从另一扇门去这些地方,要绕个大圈子,很不方便。因此,居民们希望物业能打开被封闭的“方便之门”;可物业既不回复,也没行动。我想问:小区大门的开或关,究竟由谁说了算?如果居民们想打开封闭的门,要经过哪些流程才能实现?

 


记者调查 

 

现在绝大多数小区都实行封闭式管理,物业给出的理由往往是“从安全角度考虑”。的确,少开一扇门,安全系数可能会略有上升。从某种程度来说,还可以降低物业公司的管理成本;但居民们的普遍想法,一般都和邱女士相同:门的开与不开,应该从方便居民日常生活角度来考虑。  

 

具体到某小区的某扇门是不是该打开,有业内人士认为:物业公司作为服务单位,其所履行的职责都属于合同行为,如果合同没有明确某扇门是必须关闭的,而实际生活中却被锁了的话,那么物业公司就属于违约;如果物业服务合同中没有对某扇门的打开或封闭做出约定,物业公司要关闭,应事先征询业主意见,在获得业主同意后方能执行;即便是在合同中约定门要关闭,但如果居民反映强烈,且门的关闭的确对居民的日常生活带来较大影响,那么,也可以通过一定程序“打开这扇门”。

 

从邱女士的描述中,尚不能得知门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关闭的;但现在既然居民“开门”呼声较高,那么建议通过正常流程,将门打开。建议小区业委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确定大门的开、关问题。根据小区议事规则的要求,最终确定决议结果。业主大会的会议通知、表决及结果公告,应符合法律法规和议事规则的规定;决议要向全小区业主公示。业主大会的表决结果系多数人之意见,一般应当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如果业主大会通过的决议内容或业主大会的召集、表决、决议通过方式违反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规定,且对业主权益有实质性影响的,业主提起诉讼,要求撤销的应予支持。

 

简而言之,就是通过业主大会形式让全体居民来表决,在合乎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之下,以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形成决议,最终决定门的“开”或“关”。

 


(有关此话题的详细讨论,可收听上海电台FM93.4,上午9时到10时、下午1时到3时播出的《市民政务通—直通990》节目。 编辑邮箱:jfwenda@sina.com)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苏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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