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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人以上聚餐要报备”为何引发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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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封寿炎 2023-12-26 17:40
摘要:与持照经营的餐饮场所不同,农村地区的群体性聚餐(置办酒席)某种程度上还属于监管盲区。

日前,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农村集体聚餐风险提示》,主要内容包括自办或委托厨师承办的群体性聚餐5桌(50人)以上的,举办人应提前10日将聚餐时间、地址、餐次、人数、菜单、承办厨师、饮用白酒(主要是散装白酒)、是否使用醇基燃料等信息向所在村(居)委会申报备案,填写备案表,领取告知书,签订承诺书,并接受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或市场监管部门人员的检查指导等。

此事经媒体报道之后,迅速引发广泛热议。很多人都对这种做法表示肯定和支持。有人指出,在当地的一些农村,工业化、标准化生产的品牌瓶装酒被市场冷落,人们更喜欢饮用散装白酒和自酿酒。这些酒品在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和监管等方面都存在漏洞,为群体性食物中毒留下了安全隐患。还有人认为,农村地区自办酒席,相关的食品安全措施往往不够到位,容易酿成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发生。事实上,近期当地也确实发生过多起相似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事件。因此,他们认为主动申报备案、接受相关人员检查指导,可以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也有一些人提出了商榷,他们认为,置办酒席、亲友之间的群体性聚餐属于村民私人生活领域的事务,行政部门介入监管,要求申报备案是否属于过度干预?会否限制群众日常生活的自由?

人们站在不同立场,从不同角度出发,难免会形成不同的观点和主张。“聚餐报备”之所以引发热议,本身也说明了其在农村地区的普遍性、争议性,而且具有一定的公共价值,需要社会在充分讨论之后,吸收各种观点和主张的合理成分,逐步形成广泛共识。

事实上,云南省的做法并不新鲜。在此之前,河南周口、浙江磐安、陕西、甘肃、山东等很多地方都出台过类似规定。与持照经营的餐饮场所不同,农村地区的群体性聚餐(置办酒席)某种程度上还属于监管盲区,食物采购、餐品制作、厨师资质、餐品制作场所和用餐场所的卫生条件等方面都缺乏监管,存在食品安全漏洞,多次酿成食品安全事件,因此,加强、完善监管农村地区的群体性聚餐应该成为大势所趋。此次云南省出台的“风险提示”中,要求报备的事项涵盖了地址、餐次、人数、菜单、承办厨师、饮用白酒(主要是散装白酒)、是否使用醇基燃料等信息,明确要求“承办厨师及帮厨人员应当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散装白酒应当从合法渠道购买”等,就是力图通过报备以及有关人员的检查指导,将农村地区的群体性聚餐纳入监管视野,建立健全防堵食品安全漏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有效监管机制。

当然,在依法加强群体性聚餐的食品安全监管同时,其他领域、其他环节的监管也不可松懈。防范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维护“舌尖上的安全”,这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从食物的生产、流通、交易到消费,监管机制、监管措施都应该实现全过程、全方面覆盖。比如,仅从媒体公开报道的情况来看,对于《农村集体聚餐风险提示》中重点关注的散装白酒问题,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提出了“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要求,相应的长效监管机制覆盖了散装白酒的质量安全、抽检监测、卫生规范、标签标识、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化等方方面面,还特别围绕农村集贸市场、餐饮消费场所等重点场所,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假酒、家庭自酿酒私下交易、无证经营和销售来源不明散装白酒等行为。

如果这些依法依规建立起来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得到不折不扣的长期执行,问题散装白酒的生存空间就应该受到最大程度的压缩,其进入市场、流向餐桌的可能性就会大大降低,群体性聚餐蕴含的食物中毒风险也就能够得到更加切实有效的防范。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朱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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