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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公司助力寻子,技术运用需重视法律与伦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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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饶淑慧 2023-12-07 09:05
摘要:4例成功寻子案例,不能也不该成为夸大技术进步、淡化悲剧故事的注脚。

近日,河北一富豪寻子成功的新闻被广泛关注。随后,有一家名为“格灵深瞳”的科技公司在网络平台发布消息,称该公司自主研发的“跨年龄同亲缘人脸比对算法”,帮助警方筛选出相关性较高的疑似者,大幅度提升了寻亲效率和准确性,引发社会好评。通过科技手段解决寻子问题在当今社会并不罕见,但在科技公司的高调发布中,也隐藏着一些法律与伦理问题,需要引起重视。

首先,科技认脸技术的使用涉及隐私保护和安全问题。许多世界领先的科技公司正投入大量资金和精力开发面部识别和分析技术,其应用范围也已涵盖生物识别、社交网络、城市管理、安保等多个领域。在这些应用中,面部识别和分析需大规模采集个人面部信息作为基础,而这些信息一旦被泄露或被用于不当用途,会对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造成严重损害。2017年,美国一家信用报告公司因遭到黑客攻击,泄露了超过1.43亿美国人的敏感个人信息;2018年,Facebook公司8700万用户的个人数据曾被一家公司窃取并用于政治广告,当时一度被认为影响了美国总统选举,引发美国社会有关数据隐私的争论。

鉴于这次寻子有一个积极的结局,科技公司单方面做新闻发布后,目前各方并未有异议。但如果科技公司未经授权就共享数据,比如将人脸信息出售给第三方,或因信息发布后被市场上其他科技公司窃取利用,这都将大大增加被采集信息个人的隐私泄露风险。

因此,社会各界必须重视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问题的严重性,哪怕是在寻找亲人愿望的驱使下,这种获取和使用个人隐私信息的方式仍需受到严格监管与合法授权。一方面,立法与市场监管部门应建立和完善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制度与实施细则,规范科技公司对技术的市场运用与竞争行为,确保信息采集对象面部信息的使用安全、合法。比如相关管理部门要对科技公司运用技术手段的范围和阶段进行限制和监管,要求技术公司使用加密和安全传输协议保护数据传输过程,要采用有效的访问控制和权限管理,限制对数据的访问和使用等。另一方面,科技公司应建立明确的数据管理和共享制度,确保数据的合法使用和避免滥用;还应建立必要的伦理指导原则,确保科技应用保护个体权益。

需审慎看待的是,该事件中发布信息的“格灵深瞳”科技公司目前帮助警方成功找到的孩子为4个,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人脸信息比对在当前的制度、实践条件下尚未达到成熟应用的程度,科技公司和社会应理性客观地看待科技公司助力寻亲的有效性,而不该为了达到宣传的目的夸大技术的成熟度。况且,科技公司单方面宣布协助警方进行人脸比对,这样的信息发布是否会导致在未来类似的失子事件中,犯罪分子基于被拐卖儿童能被人脸识别的顾虑对其进行毁容伤害,都应该被纳入考量。

因而,此事件让我们看到了人性与科技的力量:寻子当事人对亲情的执着和坚持让我们感动、科技公司的技术创新与应用让我们称赞。然而,4例成功寻子案例,不能也不该成为夸大技术进步、淡化悲剧故事的注脚。在我们关注拐卖儿童事件时,不能忽略它给无数家庭带来难以承受之痛,那些被改写的人生,让很多被拐儿童哪怕寻亲成功后也要花很多年去修复创伤,这些更是社会要给予关注的重点。(作者系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教师)

栏目主编:朱珉迕 文字编辑:谢飞君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徐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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