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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湾当警察局长谁说算?县市长给“警政署”立规矩:我的地盘我做主,警察局长听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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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修文 2017-09-24 06:01
摘要:当局“警政署”与县市长们的博弈结果,往往是一顿“杀威棒”后,地方首长接受新任警察局长,但也借此给新局长立规矩,告诉他“我的地盘我做主”。

 

近日,台湾地区警察系统发生“大地震”。前朝旧臣、马英九时期任命的“警政署长”陈国恩去职,高雄市警察局长陈家钦接任当局“警政署长”。

 

与此同时,岛内多地警察局长调动,受台北市长柯文哲器重的台北市警察局长邱丰光调任当局“警政署副署长”,台中市警察局长陈嘉昌接任台北市局局长,所留台中市局局长职务由“警政署”主任秘书杨源明接任。

 

谁来任命警察局长?

 

一系列人事任命中,“警政署长”与台北市局局长变动最引人关注。在台湾政治架构中,“警政署长”不是当局行政团队成员,隶属于当局内政部门,但由于管理7万警员被看作“位不高但权重”。如今新署长来自高雄,被视为高雄市长陈菊人马上位,以至于当局内政部门负责人叶俊荣在署长交接仪式致辞中,不断强调这波人事调动同政治和派系无关。

 

至于原台北市警察局长明升暗降去当“副署长”,被视作对如今风头正劲的柯文哲一个下马威,提醒他勿忘世大运出现的维安乌龙,而柯市长也以缺席台北市警察局长交接仪式予以回应。

 

那么问题来了,在台湾地区警察首长是由谁任命的?在当局层面,“警政署长”由内政部门负责人任命,但各县市警察局长到底是由当局内政部门任命,还是由县市首长说了算,则成了一个问题。

 

因为根据岛内“警察人员任用条例”的规定,高级警官也就是警监的职务,应由内政部门遴任。按照“地方制度法”规定,警察首长任免应依“专属人事管理法”,因此从理论上说,岛内县市警察局长的任命由当局负责。

 

但与此同时,根据岛内各县市政府组织条例,警察局长又必须接受地方首长的指挥与监督。更重要的是,县市警察局的预算由地方负责,人事、业务、装备及勤务津贴等还需要县市议会审查,因此完全绕过地方首长任命,在实际操作中并不明智。

 

于是近年来当局“警政署”采取折中任命方式。为了尊重县市首长并取得他们支持,县市警察局长人选都会与县市长协商,取得他们认可后,再由“警政署”走流程,报请内政部门函请行政机构任命,这样成了警察局长任命“潜规则”。

 

因此,虽然县市警察局长任命权在当局手中,但不少地方诸侯为了掌握人事主导权,常常导致双方出现矛盾,也让理论上应该考量专业的局长任命,沾染岛内浓厚的政治色彩。

 

得罪县市长后果严重

 

一旦警察局长任命的“潜规则”被打破,那么后果会很严重,县市长会有各种招数来“收拾”当局派任的警察局长。

 

早在1989年12月,当时的“台湾省政府”安排台北市刑警大队长谢银党出任宜兰县警局局长。由于事前没有通知,引发民进党籍县长游锡堃不满。谢银党多次求见县长被拒,宜兰县政府还向“省政府”行文,以侵犯地方自治权限为由要求撤销人事案,县警察局长一职暂由副局长代理。自此,宜兰县警察局以谢银党署名发出的公文,县政府照收,但县政府发出的公文,抬头写的都是代理职务的副局长。

 

不得已,时任“台湾省警务处长”于春艳两度拜会游锡堃求情,“省政府”允诺未来任命警察局长前,都先会知县市长。1990年3月,游锡堃总算松口,谢局长在任职3个多月后才算“正式上任”。

 

绿营如此,蓝营亦是。2006年台北县升格为新北市,台北县长周锡玮与当局“警政署长”侯友宜各有中意人选,后来“警政署”径自宣布彰化县警局长林国栋接掌台北县。

 

大为不满的周锡玮拒绝承认林国栋的人事命令,也不出席交接典礼,不仅派副局长张传忠代理局长,还不让林国栋参加县政府的治安汇报。此外,县政府曾前往县警局要求取回警察局长室钥匙,不让林国栋在县政府所有的建物中办公。当发现从县府网站链接到县警局时,局长是林国栋,县府要求撤下县警局“局长介绍”网页。

 

折腾两个月后,周锡玮总算表扬林国栋表现很优秀,很快就会“真除(实授官职)”,终于让后者摆脱尴尬角色。

 

由此可见,当局“警政署”与县市长们的博弈结果,往往是一顿“杀威棒”后,地方首长接受新任警察局长,但也借此给新局长立规矩,告诉他“我的地盘我做主,警察局长听我的”。

 

难逃岛内政治安排

 

岛内县市警察局长不好当,其实当局“警政署署长”也不好当。能不能干得时间长,不仅要看顶头上司内政部门负责人的脸色,还要看能否让地区领导人满意。

 

台湾从1972年将内政部门警政司复编为内政部门“警政署”后,迄今已经有16任“署长”,他们任期平均约3年。翻开历史,每个“署长”的任命都脱不了政治因素。虽然在岛内“警政署长”虽然属于事务官,但由终究难逃政治的安排。

 

2006年3月,年仅49岁的侯友宜从“警政署刑事局长”升任第13任“署长”,成为陈水扁任内的第5位警政署长。侯友宜早期警职生涯都在刑事系统内,是位办案高手。他在担任台北市警察局刑警队大队长期间,与台北市长陈水扁结缘,之后深获陈水扁的赏识,一路拔擢让他成为史上最年轻的“警政署长”。

 

有意思的是,侯友宜在脱去警服后,被新北市长朱立伦延揽,成为新北市副市长。如今,这位昔日警官民调持续领先,很有可能成为2018年国民党新北市长候选人,并为蓝营守住新北市。

 

2008年岛内第二次政党轮替,马英九在将侯友宜平调任警官大学校长后,改由老部下王卓钧接任。王卓钧和马英九成长背景相仿,两人父亲都曾在大陆投身抗日事业。王卓钧能力优异,曾是警界最年轻的分局长、局长,早在马英九任台北市长时,就坚持将时任台中市警察局长的王卓钧调任台北市局长。从台北市到台湾当局,王卓钧跟随马英九鞍前马后长达15年。

 

直到2015年岛内政局日益复杂,再加上自己“署长”任期已长达6年9月,王卓钧再三请求才结束他的警官生涯。

 

当然,也有因为没有保护好领导而黯然下台的。比如,2003年7月,陈水扁当局宣布由“航空警察局局长”张四良接任“警政署长”,谁知第二年在陈水扁竞选连任时发生了“3·19”枪击案,张四良身为“署长”维安不力,以此理由请辞下台。

文字编辑:洪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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