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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小圈子、小团伙的副部级干部获刑15年,两名副部级“接班人”也已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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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凡夫 2023-09-19 19:30
摘要: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361万余元。

9月19日,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龚建华受贿一案一审宣判。龚建华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被处罚金人民币550万元;对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受贿所得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龚建华1962年出生,江西南昌县人,参加工作近40年一直在江西,先后任职于江西省农办、南昌、宜春和抚州等地,曾任南昌市委副书记、宜春市市长、抚州市委书记等职,2014年任省委常委,晋升为副部级,次年任南昌市委书记,2017年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直至2021年主动投案。

从法院查明的情况看,龚建华的贪腐行为贯穿他在地方任职的始终,从担任南昌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市规划土地运作领导小组组长起,他在南昌、宜春、抚州等地任职和在担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均在敛财。

2015年出任南昌市委书记时,龚建华还曾在领导干部大会上表示,“来送钱财者必是敛财人,来说是非者必是是非人,来攀关系者必是投机人”,任何人包括其家人,打他的旗号办私事,或帮他的家人徇私情等情况必须严禁,谁犯戒,将依纪追究。

然而,最终龚建华在2004年至2020年的16年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个人在土地挂牌、工程承揽、项目开发、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361万余元。

审理此案的漳州市中院认为,龚建华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鉴于龚建华主动投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及其孳息已全部查封、扣押、冻结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依法可从轻处罚。

龚建华是十九大后江西省被查的第四“虎”。就在龚建华投案半年前,省政协原副主席肖毅被查。在2014年龚建华由抚州市委书记转任江西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后,接替他的就是肖毅。而在今年3月29日落马的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殷美根,也曾于2016年底接替龚建华担任南昌市委书记。

去年5月,龚建华被“双开”。在中纪委对他的通报中,一些说法并不常见。通报指出,龚建华丧失理想信念,弃守职责使命,背离“两个维护”,组织“小圈子”“小团伙”,搞“七个有之”,污染政治生态。

同时,龚建华还被指“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工会工作的决策部署不力,私下操作劳模评选事宜,将党和国家的荣誉私相授受”。在2017年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后,龚建华兼任省总工会主席,至落马时已有4年多。

此外,龚建华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特权思想严重,贪图享乐,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干部选拔任用、职工录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打探中央巡视、纪律审查事项,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等;大搞权力寻租和家族式腐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出让、项目开发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栏目主编:张骏 文字编辑:吴頔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图片编辑:雍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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