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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办产权证80元,代办竟要1千元!这个小区各种收费不明不白谁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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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张家琳 车佳楠 2017-07-21 21:02
摘要:旧区改造,市民喜迁新居,居住条件大大改善,原本是皆大欢喜的大好事,却在入住时让一些不明不白的收费给添了堵。如何防止“民心工程”让人“闹心”,同样需要绣花式精细管理。

1000元的“产权证代办费”有依据吗?

 

“产权证代办费是自办价格的12.5倍,如此收费正常吗?”杨浦区刘先生日前向解放日报·上观新闻热线63523600反映,他于今年1月首批入住区内动迁安置房小区——国伟新苑,可在集中办理入户手续时,被“打闷包”收取了1000元产权证代办费。

 

居民《入户通知》上,“产权证代办费”高达1000元。

 

“我当时根本不知道产权证还能自办,经办人也没有告知。这种利用信息不对称来牟利的做法,实在让人不满。”据刘先生说,他和其他首批入住的居民一样,在小区“一条龙”集中办理了入户登记、缴纳了1000元产权证代办费等多项费用后,才领到了新房钥匙。前不久他到区房产交易中心办事,这才知晓,其实产权证完全可以自行办理,收费只要80元。

 

记者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主办的公益性服务平台“网上房地产”(www.fangdi.com.cn)看到,房产证初始登记时,只需付房产证登记费80元/套。

 

刘先生告诉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自己原住通北路,四口人挤在11个平方米小屋内;现在乔迁72平方米的二室一厅,居住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他表示满意的同时,希望有关方面把好动迁安置房的收费关,把好事办好。

 


一笔建筑垃圾清运费为何要拆分成两笔收取?

 

根据“网上房地产”(www.fangdi.com.cn)相关信息,国伟新苑的开盘日是2016年12月29日,总面积是39782.47平方米,总套数586套。

 

7月20日上午,记者走进国伟路500弄国伟新苑。当天预报的最高气温达39℃,可在居民老黄的20楼家中,却是凉风习习。老黄原住平凉路,一家六口人蜗居40平方米不到的私房内,眼下住在宽敞的70多平方米高层,家人都满心欢喜。可一提到“短驳费”等来路不明的收费,老黄露出了一丝不悦。

 

他摊开仔细收藏的入住时办理的众多票据,从中梳理出2张手写收据,记者看到写有“短驳费”的一张,收费是700元,盖有“上海菱浩保洁服务有限公司”章;而另一张收费1000元的“建筑垃圾清运费”,盖的章很模糊,只依稀辨得出是“物业公司国伟新苑小区”。

 

入住居民收到的手写票据:其中有短驳费700元、建筑垃圾清运费1000元。

 

老黄清晰地记得,当时是1月11日,小区集中办理入住。他说,办理时只能交钱,否则就拿不到新房钥匙。

 

静安区青联委员、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全球总部合伙人律师郭韧分析:所谓的“短驳费”就是将装修等建筑垃圾从业主家中运至小区内设置的垃圾堆场;而“垃圾清运费”则是将建筑垃圾由小区内堆场再运到小区外。

 

上述说法得到了小区物业——杨浦区市政建设物业有限公司的证实。不过,记者在其办公室墙上公示的“小区房屋入住费用一览表”内,并没有看到要收“短驳费”的内容。

 

小区物业办公室墙上公示的“房屋入住费用一览表”,内并无短驳费、产权证代办费等费用。

 

记者从杨浦区房屋管理局网站“公共服务”栏内找到了2004年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市物价局联合发布的《新建住宅小区入住收费告知单》。其中明确:居民非生活垃圾清运费的最高限价为每户400元,“收费说明栏”还注明:“业主在指定地点堆放,环卫部门安排清运。确实不装修的,不得收费。”

 

杨浦区房屋管理局网站内的《新建住宅入住收费告知书》明确:“居民非生活垃圾清运费”最高限额为400元每户。

 

记者就此询问物业。对方表示,物业不可能赔钱清运建筑垃圾,更何况小区外运的这些垃圾一定得由区内指定企业承运,一车8吨就要物业支付600-800元。这已经市场化了,物业也没办法。

 

但记者和居民都不解的是,相关文件规定的建筑垃圾清运费为何又多出一项“短驳费”?是不是巧立名目乱收费呢?

 


有线电视安装费早已取消,为何过了1年多还在收?

 

小区居民对收费问题多有质疑的还有有线电视安装费。

 

记者查阅文件获悉,市物价局等《关于规范本市有线电视配套工程收费的通知》(沪价费〔2016〕1号)明确:自2016年2月1日起取消有线电视安装费。“之前本市有线电视配套工程收费相关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可居民祝先生说,尽管早有取消令,但今年1月他在办理入住手续时,被收取了420元有线电视安装费,可当时他浑然不觉。在经历了数月装修后,5月份他到“东方有线”丰镇路营业厅办理开通业务,不料营业员在看了他出示的有线电视终端费票据后,称这就是安装费,去年2月起就免费了。

 

另一位居民老张也向记者出示了2张10元、4张100元的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记者看到上面都敲有“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发票专用章”。老张说,自己于1月在集中办理入住时,也当场支付了420元有线电视安装费,否则就拿不到新房钥匙。

 

2016年2月就取消的有线电视安装费,居民在2017年1月入住时还在被收取。

 

据老张讲,6月份他到“东方有线”江浦路营业厅开通节目。在看到498元的某套餐时,他掏出78元,心想已交了420元,就再补个差价吧。没想到营业员说安装费早就取消了,必须支付完整的498元。

 

老张家的2部电话、3台电视机,现都选用了中国电信的无线网络。尽管老张一再表示,420元安装费也不想再要了,可他还是忍不住说:选不选有线电视、选哪家的,为何入住居民就不能自己作主呢?

 

无论是东方有线、物业,还是居民,包括给动迁户发放《入户通知》的怡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等,都表示向居民收取有线电视安装费的就是小区开发商:上海杨浦滨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入住居民《房屋质量保证书》显示,国伟新苑的建设单位为“上海杨浦滨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销售单位为“上海新广垠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7月20日15时15分左右,记者拨打滨江公司总机:65033456,听筒里传来的却是“新杨浦置业有限公司”。查号台听说记者要联系滨江公司办公室,便转到了138分机。记者向一位女士说明了有线电视安装费早在2016年2月就取消了,为何国伟新苑今年1月还在收取?对方很惊讶地说:有这回事吗?我们好像都不知道啊?你有这方面的红头文件吗?

 


事关民生,政府主导作用不能缺位

 

自2007年以来,本市按照“保基本、全覆盖、分层次、可持续”的要求,逐步构建并基本形成了包括动迁安置房在内的住房保障体系。

 

上海政法学院章友德教授表示,拆迁、回迁等事关民生,政府主导作用不能缺位。工程可以外包,责任不能外包。他认为,要将“民心工程”好事真正做好,必须明确政府的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对既不合理又不合法的收费予以坚决清理,是监管部门的应尽之责,也是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必要之举。章教授呼吁积极畅通群众各种诉求的表达渠道,及时回应解决群众的关切。

 

针对早被取消的有线电视安装费还在收,郭韧律师建议,可参考外省市做法,由开发商、物业等收集、统一业主意见后,向有线电视供应商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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