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经济 > 城事更新 > 文章详情
上海今起检查公积金缴存情况,拒绝整改的单位或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分享至:
 (5)
 (1)
 收藏
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迟腾 2017-04-25 20:36
摘要:4月至11月期间,上海市公积金中心将对未开户、未为所有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进行核实和检查并监督其整改。

上海市每年一次的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执法检查又开始啦!4月25日,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从上海市公积金中心获悉,即日起至11月,市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市总工会、市住建委和市公积金中心将开展2017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执法检查。对未开户、未为所有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进行函告、督促、上门核实和检查,从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此次执法检查对象为上海市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检查内容主要为,单位是否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设立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是否自录用职工之日起30日内,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设立或转移手续。以及是否在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按规定的缴存基数和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否存在逾期缴存、不缴、少缴行为。

 

其中三类为重点检查对象:尚未设立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的单位,已设立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但未为所有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手续的单位,以及已设立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但未为职工正常、及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因暂时经营困难被批准缓交、降交的除外。

 

据悉,检查将分为两个阶段。4月至7月,为各单位自查自纠阶段,如发现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与现行规定不相符,在7月31日前,报送自查自纠报告和整改计划。其中,已设立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的单位,送至公积金账户所在区建设银行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尚未设立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的单位,送至所在区公积金管理部。8月起,市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市总工会、市住建委和市公积金中心将对重点检查对象进行抽查。同时,市公积金中心将会同第三方机构,对部分重点检查对象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对拒不配合执法检查或拒不按要求整改的单位,市公积金中心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还可以按规定在上海公积金网上公开违法单位名单,并向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央行征信平台提供该单位的违规信息,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单位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2012年起,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执法检查每年进行一次,有效减少了单位公积金缴存的违规现象,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随着住房公积金政策红利的不断释放,越来越多的单位和职工主动加入到住房公积金制度中来。2014-2016年,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数增加10.38万家,上升幅度为49.41%。实缴职工数增加101.90万人,上升幅度为15.37%。缴存金额2016年突破1000亿元,三年内增加了237.71亿元,上升幅度为29.45%。各项指标均位居全国前列。

 

(编辑邮箱:shgcggkj@126.com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雍凯)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
  相关文章
评论(1)
我也说两句
×
发表
最新评论
快来抢沙发吧~ 加载更多… 已显示全部内容
上海辟谣平台
上海2021年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
上海市政府服务企业官方平台
上海对口援疆20年
举报中心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关注我们
客户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