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解放日报·上观新闻刊登《嘉定“易居房友”业务员卷跑买家近50万元首付款,门店易主,购房人咋办?》,揭露了房产中介业务员练某涉嫌诈骗购房者首付款的不法行径。日前,嘉定警方经讯问,进一步还原了练某以假乱真,恶意坑害购房人的过程。
据警方披露,购房人石先生经练某联系,于4月10日以235万元成交价格和卖家达成了房屋购买合同,石先生支付了1万元定金。事后,练某告诉石先生,上述房屋处于抵押状态,且卖家征信有问题,数十万首付款如直接付给卖家将有风险。可石先生一旦延期付款,又会违约,还要支付赔偿金。面对不知所措的石先生,练某巧舌如簧,忽悠石先生将49万元首付款分两次打进了自己提供的个人银行账户上。
4月20日是石先生和卖家约定的首付款支付日,可卖家被练某告知,石先生已单方面取消了购房合同,1万元定金作为赔偿。而另一方面,石先生数次联系练某均遭其搪塞。
4月26日,嘉定公安分局封浜派出所接报警后迅速将练某抓获。练某竟然拿出一份“协议”声称自己无辜。“协议”上,石先生承诺取消房屋买卖合同,并将1万元作为补偿金,还将49万元借给练某,双方还约定了相应的利息。该承诺“协议”上有石先生的签字、手印。
△嘉定警方正在讯问练某。(图片来源: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公安分局)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民警仔细调阅、比对了石先生经营的店内监控等,终于发现了上述“协议”从何而来的奥秘。原来,练某以帮助石先生办理“收入证明”为名来到店内,后又以店内外人多眼杂等为由,将石先生“诓”进了厕所内,要石先生在几张白纸的骑缝处签名、摁了手印后,随即离去。
面对一系列铁证,练某对诈骗石先生并伪造协议以逃避打击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嘉定警方提醒广大购房人:在房屋交易过程中,相关协议应由买卖双方当面签署,千万不要在无字的空白纸张上签字、摁印,同时谨慎转账、汇款,尤其不要相信所谓的“安全账户”,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