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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期货犯罪链条拉长,上海检察机关成全国证券期货办案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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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邬林桦 2019-09-25 19:47
摘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已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全国七家证券期货办案基地之一,下月即将正式挂牌。

今天下午,上海市检察院一分院通报了本市检察机关办理证券期货犯罪案件的相关情况。2014到2018年五年间,上海检察机关共受理证券期货犯罪审查逮捕案件57件89人,受理证券期货犯罪审查起诉案件74件132人,有效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为证券市场有序发展提供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和准确高效的法治保障。

据统计,近年来上海检察机关受理的证券期货犯罪案件数量、涉案人数呈波动式上升趋势,主要集中在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等“传统”犯罪行为,案件数量占总量的70%以上。

与此同时,新型操纵类案件频现,犯罪行为手段不断发展演变。在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受理的朱某某操纵证券市场案中,身为财经节目主持人的朱某某预先买入数十只股票,在电视财经节目中对此进行公开评价、预测及推介,再于节目首播后1至2个交易日内抛售获利。该案被告人的犯罪手段较传统模式不同,具有一定隐蔽性和迷惑性。

近年来,随着资本市场不断发展,证券期货犯罪发案领域不断扩大,扩散至私募债券、港股通等新的资本市场领域。2017年,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办理了全国首例通过“港股通”通道实施内幕交易港股的犯罪案件。时任某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副董事的桑某获悉境内A上市公司筹划收购香港B上市公司的内幕信息,即于次日使用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买入14万余股A公司股票。其又将该内幕信息泄露给王某和某资管公司总经理陈某。两人利用该内幕信息分别通过“港股通”买入B公司港股共758万余股。2017年7月,三名被告人将所持股票陆续卖出并获取非法利益,其中桑某获利13万余元,王某获利171万余元,陈某获利1.2亿余元。

“鉴于行业监管日益趋严,单独作案方式变得愈加困难,导致同一组织架构内团伙作案现象严重,上下游犯罪细致分工,密切合作,各类证券犯罪的主体呈扩张趋势,打击力度开始逐渐覆盖整个利益链条。”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应对证券期货犯罪链条拉长、关联化趋势明显,实行全链条打击的力度正逐步增强。

2017年,该院首次办理发生在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领域的犯罪案件——中恒通公司、卢某等人为解决公司的流动资金问题,通过虚增营业收入、利润、隐瞒外债等方式欺骗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该公司发行私募债券,募集资金1亿元。该案中,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仅仅是发行人,还对审计严重失实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收受贿赂的主承销商从业人员分别以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提起公诉并依法获判,系全国首起对证券中介机构参与财务造假被判刑的案件,彰显了司法机关对证券犯罪全链条打击的严正立场。

目前,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已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全国七家证券期货办案基地之一,下月即将正式挂牌。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将积极发挥办案基地职能,以打造一支证券期货专业办案团队、构建一个证券期货犯罪检察官联席会议、培养一支理论研究团队、建设一个外脑咨询专家库的“四个一”目标为抓手,为规范整顿证券市场,防范金融风险,维护人民群众投资安全提供坚实的检察保障。

栏目主编:简工博 文字编辑:简工博 题图来源:IC photo 图片编辑:项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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