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师
我是一名自由设计师,最近给客户A公司设计了一个简单的logo,赚了500元,是不是不需要缴纳税款?如果这笔收入不用缴纳税款,那还需要纳税申报吗?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管理办法》(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8号),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新政明确,境内自然人提供七类服务,支付价款的境内单位就是扣缴义务人,需要按规定代扣代缴增值税。
和申税小微一起来学习下新政要点吧!
申税小微
一、哪些服务适用新政?
新政只适用于文件列明的研发服务、软件服务、设计服务、咨询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制作服务、文化服务、教育服务七类服务。
自然人销售货物、出租不动产等不在范围内的业务,仍然由自然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自行申报纳税。
二、两种情形要分清
扣缴义务人要代扣代缴增值税,同步办理扣缴申报。目前按次纳税的起征点是每次(日)1000元。
1
当次销售额达到起征点:
如果当次(日)销售额超过1000元,就需要按规定扣缴增值税并同步办理扣缴申报。
2
当次销售额未达起征点:
扣缴义务人是不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的,但仍需要办理纳税申报。
也就是说,此次您提供的设计服务,单笔收入不到1000元,A公司是不用代扣代缴增值税的。
但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不用代扣代缴增值税税款,但A公司作为支付价款单位,还是应当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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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提醒
“代扣税款”和“纳税申报”是两回事。无税款≠不用纳税申报。
新政的推出是便利自然人办税,实现“扣缴即申报”,但对支付价款单位扣缴义务人而言,申报的义务没有免除。
供稿、制作: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