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上海公安人口管理发布新政
优化社区公共户口落户办理手续
自2026年10月20日起实施
政策详情请下滑查看~
01
实施时间
自2026年10月20日起
02
办理措施变化
社区公共户对于部分在沪无自有房产的本市居民,以及已获批上海落户资格、尚未购置房产的居民,是重要的落户地选择。
以前,居民申请落户社区公共户,需申报实际居住地址,并提供居住凭证。
现在,居民只需先行申报居住地址,由公安机关开展居住核查,核查通过后即可申请办理落户社区公共户手续,用政务服务的“多跑腿”换取群众的“少操心”。
03
政策规定
2026年7月新修订的《上海市公安局关于本市常住户口“公共户”设立与日常管理工作的通知》(沪公行规〔2026〕3号)规定,居民申请落户社区公共户的,应当向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04
适用人群
✅一是外省市户籍,经审批同意落户上海,且落户社区公共户的人员;
✅二是本市户籍,迁移至社区公共户落户的人员。
05
申报流程
可登陆“随申办市民云”(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搜索“公共户实际居住申报”模块进行申报。


✅线下:可通过本人前往或电话联系实际居住地派出所综合窗口进行申报。
公安机关将在居民申报次日起3个工作日完成核查。
后续办理:
经派出所核查通过的,居民可在核查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前往窗口办理公共户落户手续,无需再提供其他实际居住证明材料。
核查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未办理落户手续的,则需要重新发起居住核查申请。
温馨提示
虽然不需要提供纸质“居住凭证”
但不需要凭证 ≠ 不需要真实居住
公安机关会进行“居住核查”
请务必如实申报实际居住地址哦
来源:上海公安人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