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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岁老人植入心脏起搏器术中离世,责任怎么认定?如何调解?

转自: 2026-10-27 18:22:38

今年3月,83岁的徐奶奶(化名)因Ⅲ度房室传导阻滞,在闵行区某医院接受无导线心脏起搏器植入术。家属反复确认:“高龄老人做这个手术有风险吗?”医生答复:“无导线起搏器就是适合老年人做的,手术没问题。”然而术中,徐奶奶突发意识模糊、血压骤降,床旁心超显示心包积液。心包穿刺抽出不凝血,右心室心尖处发现约6毫米裂口——心脏破裂。尽管紧急开胸修补、建立体外循环,徐奶奶仍在当晚宣告临床死亡。

做客本期《我来帮你忙》节目的嘉宾——闵行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刘怡磊与大家介绍了这起纠纷的调解过程。

闵行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专职调解员 刘怡磊

调解中,家属要求医院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100万元;而医院方虽然承认存在一定责任,但认为心脏破裂属于罕见并发症,按全责计算约60万元,因此只愿承担部分责任,赔偿25万元。调解陷入了僵局。

随后,医调委启动专家咨询,结论为:手术指征明确,诊断及时,但外科介入时机欠及时,知情同意书告知欠规范,病历记录欠规范,心脏破裂不排除与手术操作不当有关——医方承担对等责任,但这个观点家属并不认可。

刘怡磊一方面向患方阐明《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关于医疗损害责任“谁主张谁举证”及“过错责任”原则,分析如后续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损害鉴定、司法鉴定可能面临的时间成本与鉴定风险(心脏破裂属并发症,认定医方全责难度较高)。另一方面,建议医方从人道主义关怀及手术并发症告知是否充分的角度,酌情提高赔偿额度。

最终,医患双方接受了刘怡磊的建议,同意对等责任认定,赔偿金额确定为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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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周宇博

编辑:汤婧娴

审核:刘垦博 周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