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宝山检察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十五五”规划纲要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作出系统部署,明确“促进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要求,提出大力发展银发经济、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等重大举措。10月15日下午,宝山区检察院召开“检护民生暨涉老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该院涉老检察工作情况,发布涉老典型案例。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十五五”规划纲要,落实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求,宝山区检察院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持续深化“检护民生”工作部署,坚持依法履职、一体履职,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形成打击、保护、监督、预防一体推进的涉老检察工作格局。
聚焦主责主业
依法全面履行涉老检察职能
01
依法惩治涉老刑事犯罪,筑牢司法保护屏障。
坚持对侵害老年人权益犯罪零容忍,严厉打击养老诈骗、集资诈骗、故意伤害、虐待等常见的侵害老年人财产权利、人身权利犯罪。同时,对老年人参与犯罪较为集中的医保诈骗、残疾证骗补、多次盗窃超市、聚众赌博等案件开展深层次治理和分层分类处置,对指使、教唆老年人参与实施犯罪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对犯罪情节较轻的老年人,依法不逮捕、不起诉并加强普法教育。
2024年以来,宝山区检察院办理涉老审查逮捕案件194件253人。其中,老年人实施犯罪案件117件162人,涉及罪名主要有盗窃罪、开设赌场罪、诈骗罪;老年人被侵害案件77件91人,涉及罪名主要有交通肇事罪、诈骗罪、盗窃罪。
办理涉老审查起诉案件419件607人。其中,老年人实施犯罪案件314件491人,涉及罪名主要有诈骗罪、盗窃罪、开设赌场罪;老年人被侵害案件105件116人,涉及罪名主要有交通肇事罪、诈骗罪、盗窃罪。
在办理牟某某等4人诈骗案、李某某等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案件中,宝山区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深挖以中医养生、养老服务、投资理财为名实施的犯罪事实,从严打击侵害老年群体权益犯罪,守护好老年人的“养老钱”。
02
深化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推动权益保护从“案内”向“案外”延伸。
依法加强涉老年人监护、赡养等民事裁判和执行监督,对诉讼确有困难的老年人依法支持起诉;围绕养老保险待遇落实等问题,加强行政检察监督;聚焦养老服务、无障碍环境建设等领域开展公益诉讼监督。
2024年以来,宝山区检察院民事和行政检察部办理涉老支持起诉案件17件,针对养老保险监管、食品安全等问题及养老保险金缴纳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向相关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6份;公益检察室针对老年人集体权益保障问题与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磋商5次,制发《检察建议书》5份。
宝山区检察院在张某某因赡养义务纠纷申请支持起诉案办理中,充分开展调查核实、矛盾化解,助力维护家庭和睦,案件由宝山区检察院支持起诉后经区人民法院调解,其子女自愿定期支付赡养费用,切实保障了老年人获得赡养的权益,促进了家庭成员关系的修复。
为落实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宝山区检察院通过走访、调研本区多家养老机构,对养老机构避难间设施配备和日常管理情况开展公益检察履职,发现部分养老院存在设备缺损、管理不当问题,经制发《检察建议书》,联合行政主管部门及时推动落实整改,消除隐患。
03
做实司法救助和多元帮扶,让司法温度可感可及。
坚持“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对因案致困的老年被害人及其家庭,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彰显对老年人群体的司法保障。2024年以来,宝山区检察院办理涉老司法救助案件121件132人,缓解老年人因遭受犯罪侵害、民事侵权导致的急迫困难。
宝山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老年人申请支持起诉案件中,对老年人因无法得到赡养导致生活不便情况开展全面审查,依法发放司法救助金,同时协调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帮助其参与后续民事诉讼活动,进一步保障老年人诉讼权利。
04
强化法治宣传和犯罪预防,从源头减少涉老案件发生。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庭审直播、以案释法进社区、进养老机构,增强老年人法治意识。2024年以来,宝山区检察院联合团区委、区民政局组织干警深入庆安二村、逸仙养老院、美庭阳光养老院等社区和养老机构开展普法宣传和为老服务,与涉老社工干部开展同堂业务交流。编写《守护老年人的“养老钱袋子”》宣传手册并向社会公众发放,全面介绍涉老检察工作,开展反诈宣传,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对于可能遭遇不法侵害的老年人及时作出风险提示,避免造成实际损失。
坚持守正创新
打造“1+4”涉老检察工作品牌
宝山区检察院先后制定《涉老案件检察一体化与融合治理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在检察办案中加强老年人司法保护的实施意见(试行)》,以“四大检察”融合履职为基础,深化“1+4”涉老检察办案机制,即组建一支专业化办案团队、确定四项涉老案件工作重点。
01
组建一支专业化办案团队
选派具有涉老案件办理经验的资深检察官成立专业化办案团队,开展具有涉老化特色的法律援助、检调对接、追赃挽损、司法救助等工作,强化线索移送、信息互通和研判分析,提升涉老案件综合办理质效。
02
确立四项涉老案件工作重点
❶ 对犯罪情节较轻的老年犯罪嫌疑人依法做到当宽则宽,协同老年人家属联合开展释法教育,帮助老年人远离违法犯罪;对行动不便的老年被害人、证人充分考量老年人群体在应诉、维权方面的不便之处,提供接送、远程或上门询问等便利,缓解老年人的诉累;对因遭受犯罪陷入生活困难的老年人及时开展司法救助,帮助老年人生活重回正轨。
❷ 释法说理、化解矛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五有”工作法,依托检调对接、“三所联动”等机制,促进当事人和解,帮助邻里亲友重归于好;深入剖析案件背后的矛盾根源,积极运用调查核实、走访现场等手段查明案件事实,开展追赃挽损、矛盾化解,助力修复社会关系。
❸ 融合履职、综合治理。内部聚合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畅通线索移送渠道,加强协作衔接配合;外部联动司法、民政等行政主管部门,形成外部协同合力;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实现涉老案件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❹ 法治宣传、预防警示。依托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开展涉老案件普法宣传,发放普法宣传手册,预防针对老年人的违法犯罪活动,提高老年群体防范意识,让典型个案成为“法治公开课”。
深化协同共治
凝聚老年人权益保护整体合力
宝山区检察院积极推动跨部门协同共治,与区老龄办会签了《宝山区关于加强新时代老年人权益保障与涉老检察的实施办法》,聚焦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等与老年人权益密切相关的领域,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与区卫健委、司法局、民政局会签《关于在老年人法律维权工作中加强协作的实施办法》,运用场所巡查、涉老调解、法治宣传等多种方式开展涉老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与区公安分局会签《关于建立涉老案件办理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将涉老案件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化、源头化化解工作贯穿案件全流程;与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签订《关于协同开展民事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的协作机制》,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等弱势群体提供联合上门法律服务,缓解老年人应诉不便的困境。
下一步
宝山区检察院将认真落实“十五五”规划纲要部署和最高检、市院工作要求,以持续深化“检护民生”工作为牵引,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
◆ 健全快速办理、优先保障机制,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老案件;
◆ 深化“四大检察”融合履职,推动涉老权益保护从个案办理向类案监督、社会治理延伸;
◆ 强化数字检察赋能,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掘涉老监督线索;
◆ 深化与民政、卫健、司法等行政部门协同联动,为老年人提供多维度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