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3日,上海市检察机关举办人工智能应用技能实训。实训基于前期已研发上线的上海检察智能体平台和大数据法律监督智能化平台(以下简称“两个平台”)展开,通过组织全市三级院相关业务部门、行政部门以及技术骨干现场参与智能体构建,实战体验AI赋能。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吴云出席。

吴云表示,全体参训人员要以本次实训为新的起点,以点带面推进“两个平台”深化应用;要进一步发挥检察人员主体作用,让检察官在日常办案、办公中打造适合自己需求的智能体;要深化语料库、知识库构建和维护,优化算力扩容、平台运营等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AI赋能应用支撑能力。
近年来,上海检察机关积极探索人工智能等前沿科技对检察工作的赋能作用,在前期已经开发完成的故意伤害罪、危险驾驶罪等刑事办案辅助审查13个智能体以及32个常见罪名法律文书、13类45项办案风险核心要素智能解析的基础上,再研发上线上海检察智能体平台和大数据法律监督智能化平台,进一步提供更加开放的AI应用体验。
上海检察智能体平台
上海检察智能体平台提供“即建即用”且“简单易上手”的智能体构建与应用空间,通过自然语言对话即可引导AI协助完成初步案情梳理、监督线索提示、文档辅助生成等功能。
“智能体平台能实现复杂卷宗信息一键梳理,让我能跳出繁杂材料,聚焦案件实质审查、争议焦点研判与法律监督履职。”实训中,松江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傅心嫣分享自己的使用心得,“在一起故意伤害案办理过程中,针对嫌疑人多份笔录供述反复,我借助平台进行专项分析,智能体能围绕冲突经过、是否承认动手、挥拳行为、被害人倒地、伤情情况、认罪态度六大维度逐项比对,生成一览表,使笔录供述中的核心矛盾点‘一目了然’,直观展示供述前后变化,有效提升阅卷效率。”
虹口区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检察官丁鹏则表示,“上线几个月来,智能体平台能快速响应辅助办案的各类基础需求,例如在办理的一起集资诈骗案中,它可以辅助快速梳理证据、生成证据链导图、对矛盾证据标注风险等级等,辅助办案成效明显。”
大数据法律监督智能化平台
大数据法律监督智能化平台针对以前数据获取难、模型构建难的痛点问题,一方面集成了全市检察机关内部办案数据和市大数据中心公共服务数据请求服务接口,让数据获取更顺畅;另一方面提供了通过AI对话,让干警构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0技术门槛。
“大数据法律监督智能化平台在数据贯通、智能建模、模型复用三个方面优势突出、实用性极强。”黄浦区检察院数字检察工作干警赵丹妮表示,“平台不仅实现了办案数据集中归集,还直接汇聚了上海市大数据中心各类政务数据目录,实现线上一键申请调取,有效打通数据壁垒。同时,平台依托大模型自然语言交互能力,使智能建模的技术门槛大幅降低,如在建设司法救助监督模型时,仅通过输入例如“寻找残疾人线索”等自然语言指令,即可自主开展全维度筛查,自动匹配、联动残疾人相关外部政务数据,构建智能模型并支持个人常态化复用。此后,优质、成熟的监督模型还可在全市检察系统共享推广。”
“AI智能体不是替代检察官,而是把我们从重复性事务中解放,聚焦案件价值判断。”虹口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陈思捷则分享了他在使用智能体平台后的深度思考,“办案责任主体始终是检察官,我们应积极拥抱、审慎使用AI,让AI辅助办案的同时,由检察官守住司法判断,这才是 AI 赋能检察的最佳模式。”
下一步,上海检察机关将汇总实训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应用场景清单和操作指引,推动人工智能从“能用”向“好用、管用、安全用”升级。
供稿 | 市检察院检务保障部信息中心、案件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