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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最新车船税退税指南来啦!附政策调整提示↓

转自: 2026-09-11 11:17:21

近期有车主提问:“车报废了,今年车船税还能退吗?”“车船税重复缴纳了,可以申请退税吗?”今天,申税小微就为大家整理了车船税退税操作指引,手把手教您高效办理车船税退税!

一、可以申请车船税退税的情形

注:已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办理转让过户的,不另纳税,也不退税。

01

已经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因质量原因,车船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纳税人可以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退货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举例:李先生2026年3月购买新车并缴纳当年度车船税,7月车辆出现重大质量问题退回经销商,可申请退还2026年7-12月共6个月税款。

02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凭证,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举例:张先生2026年1月足额缴纳全年私家车车船税,7月车辆因事故报废,凭相关报废证明可申请退还2026年7-12月共6个月的车船税。

03

纳税人在购买“交强险”时,由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车船税的,无需再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该纳税年度的车船税。重复缴纳的,车辆登记地主管税务机关应予退还。

举例:王女士在购买“交强险”时,已由保险公司代收代缴车船税,后续又再次向车辆登记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导致重复缴税。根据政策规定,这种情形下重复缴纳的,王女士可向车辆登记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温馨提示:

1.退货月份以退货发票所载日期的当月为准;

2.已办理退税的被盗抢车船失而复得的,纳税人应当从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的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

二、申请退还车船税操作流程

(一)车船税为纳税人自行申报的,纳税人申请退税流程如下:

第一步

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一般退税管理】-【一站式退抵税(费)】功能菜单。

第二步

在退税场景中选择【查询税票退税】。

第三步

按照顺序录入基本信息。

第四步

待退税(费)明细里录入税款所属期,票证种类查询出可退税款明细。录入本次申请退税金额,选择此条记录,申请退税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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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车船税为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的,纳税人申请退税流程如下:

第一步

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一般退税管理】-【一站式退抵税(费)】功能菜单。

第二步

在退税场景中选择【代扣代缴税款退税】。

第三步

按照顺序录入基本信息。

第四步

待退税(费)明细里录入税款所属期,票证种类查询出可退税款明细。录入本次申请退税金额,选择此条记录,点击【下一步】。

第五步

系统跳转至附报资料提交界面,上传税务机关认可的附报资料,点击【下一步】。

第六步

系统跳转至提交预览界面,检查生成的预览信息,确认无误即可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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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贴士:

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查询】-【涉税信息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查询审批进度。

三、热点问答

近期,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6年第19号)。申税小微为各位车主整理了车船税相关的最新热点问答,一起来看看吧。

01

车主小王

我想在明年买一辆纯电动乘用车,是否需要缴纳车船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纯电动乘用车、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车船税。

申税小微

02

车主小李

我的燃料电池商用车是去年买的,是否能继续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

答:根据《公告》规定,自2027年1月1日起,纳税人在《公告》实施以前取得的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节能汽车,不再享受优惠政策,需按规定缴纳车船税。

申税小微

03

车主小赵

如果我今年提前投保2027年度的车船税,能否享受优惠政策呢?

答:是否可以享受优惠政策,主要看缴纳车船税的所属期。如果缴纳的车船税所属期为2026年及之前的,可以享受优惠政策;如果缴纳的所属期为2027年及以后的,按规定不可以享受优惠政策了。

申税小微

04

车主小邵

《公告》实施后,纯电动商用车等4类车辆如何计算缴纳车船税?

答:自2027年1月1日起,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节能汽车需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车船税实施规定〉的通知》所附《上海市车船税税额表》确定的车辆具体适用税额,计算缴纳车船税。

申税小微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1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船税征管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2号)

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车船税实施规定〉的通知》(沪府规〔2019〕4号)

4.《关于调整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6年第19号)

供稿:赵欣然

制作:陈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