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16号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32号
根据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废止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16号(关于发布部分进口固体废物分类规范申报有关规定的公告)。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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