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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关注】跨境盗版的境内“推手”亦属主犯——上海三中院对一起侵犯视听作品著作权刑事案件作出终审裁定

转自: 2026-08-06 16:55:39

未经授权传播国内视听作品4000余部,其中电视剧《繁花》单部点击量即超800万次……

近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上海三中院)对一起涉及某境外视频网站及应用软件(下称涉案平台)的著作权刑事案件作出终审裁定: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百万元;撤销其此前因犯侵犯著作权罪被宣告的缓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七百万元。上海三中院驳回了王某的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

盗版被追刑责

自2022年起,被告人王某伙同境外人员运营涉案平台,在未取得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我国电影、电视剧等视听作品,并通过开通付费会员、投放商业广告等方式牟利。王某负责涉案平台的广告植入、平台推广等工作,并通过在境内设立公司的方式为该平台提供技术支持。

经查明,涉案平台传播未经授权的视听作品达到4000余部,其中热播电视剧《繁花》普通话版被点击500余万次、沪语版被点击300余万次。

为指控上述事实,公诉人讯问了王某,出示、宣读了同案关系人员的供述、书证、司法鉴定意见书、知识产权鉴定意见书、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

公诉机关认为王某的涉案行为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于是,公诉机关于2025年3月向一审法院提起公诉。

王某对起诉指控的事实、罪名均有异议,认为指控事实与其无关,其涉案行为不构成犯罪。

2026年3月27日,一审法院结合在案证据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王某的被指控行为情节特别严重,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支持了公诉机关的指控。

一审判决后,王某以原判认定事实错误、证据不足,其行为不构成犯罪等为由,向上海三中院提出上诉,称没有证据证明其参与或者收取广告费、会员费,且侵权视频网站普遍存在人为设置较高的原始点击数现象,不能排除人为刷单虚增点击数的可能。因此,其行为不构成犯罪。此外,即使认定其构成犯罪,也因其仅参与技术支持,并不参与涉案平台的运营,不起主要作用,应当认定其为从犯。

依法予以严惩

2026年4月15日,上海三中院受理该案,依法组成合议庭,于7月7日对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并于7月28日作出终审裁定。

上海三中院经审理认为,根据部分信息网络传播权人出具的版权声明、未授权声明反映,涉案平台未经授权传播的视听作品已超过4000部,而涉案平台运营人员、技术支持人员等一直无法提供获得信息网络传播权人或者著作权人许可的证据材料或具体信息,据此,对王某所提4000余部视听作品均需经相似性鉴定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在案证据表明,涉案平台上安卓客户端文件代码与王某创立的公司代码库中安卓端的源代码属同一套代码。王某负责涉案平台境内技术业务,通过招募、管理员工编写代码、修改界面及测试、完善功能,为涉案平台提供技术支持,向员工下达具体业务指令,与境外人员对接解决技术问题,参与业务决策及执行;同时通过邀请博主入驻,宣传推广涉案平台。

据此,上海三中院认定,在涉案平台通过网络传播侵权视听作品过程中,王某在共同犯罪中处于决策、组织、指挥地位,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依法应当按照其组织、指挥、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王某曾因犯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刑罚并宣告缓刑,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侵犯著作权罪,依法应当撤销缓刑,实行数罪并罚。

综上,上海三中院作出裁定,驳回王某上诉,维持原判。

尊重和保护创新

该案是一起境内外人员合谋通过境外网站侵犯我国视听作品著作权的典型案件。对于此类跨境分工协作的犯罪行为,人民法院准确适用法律,依法予以惩处。

上海三中院副院长、该案二审审判长吴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的规定,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作品被点击数量达到100万次以上属“情节特别严重”情形。而涉案平台上传播的视听作品4000余部,仅《繁花》一部剧的点击量就超过800万次。况且,王某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同一罪名,因此,法律对此决不宽宥。

吴波介绍,王某到案后拒不供述犯罪事实,合议庭在二审审理期间全面审查案件事实,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综合王某的从业经历、联络内容、实施行为等在案证据,依法认定王某具有侵犯视听作品著作权的犯罪故意。合议庭在二审宣判时做了全面评判和释明,在法院审理查明的客观事实面前,拒不供述不等于能够逃脱法网。

“每一部优秀视听作品的背后,都凝结着创作者的心血与智慧。盗版行为不仅损害创作者的合法利益,同时也削弱了文化创作动力。人民法院依法惩处侵犯视听作品著作权的犯罪行为,是对个案的公正裁决,更是向社会传递一个坚定的信念——创新应当被尊重和保护。我们相信,在司法的守护下,更多优秀的视听作品会不断涌现,文化产业会持续呈现‘百花齐放’的蓬勃气象。”吴波表示。(本文刊于2026年8月5日《中国知识产权报》第11版 记者:姜旭)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编辑:刘雅文

审校:石磊

审核:聂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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