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一起野生鸟类保护典型案例。针对浦南地区“摇麻雀”、私设捕鸟网等现象,区检察院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清除违规捕鸟设施并建立长效管控机制。麻雀虽是人们日常最常见的鸟类之一,却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部分群众因认知误区对其随意捕杀、售卖。

检察人员与志愿者在林地勘察
2025年2月,区检察院通过网络舆情研判发现,环保志愿者在浦南地区多个林地巡查时,发现大量违法设置的捕鸟网。这一行为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平衡,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经与环保志愿者联系确认后,检察人员一同前往现场勘查,2月18日至23日即发现违规捕鸟网58张、预架网竹竿3副、未触发兽夹4只,并发现死亡野生鸟类7只、被困野生鸟类5只。
区检察院遂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向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处置违法捕猎行为,并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在重点时期和区域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巡护。
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组织工作人员前往相关地点拆除捕鸟网具,联合属地部门多次巡查回访,检查指导巡护工作。针对浦南林地等重点区域,制定重点点位清单加强巡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大执法力度。同时,针对“摇麻雀”行为,在村内开展捕鸟违法宣传,通过张贴海报、发放告知书、悬挂横幅和警示牌等方式提升村民护鸟意识。

区检察院组织召开听证会
随后,区检察院在黄桥村基层立法联系点(松江区检察院公益诉讼联系点)组织召开听证会,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环保志愿者和村民代表参加,对案件整改情况进行现场回访。
区检察院下一步将继续依托“林长+检察长”等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同,提升监督质效,加大鸟类等野生动物及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
■记者 陈菲茜 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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