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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一般纳税人补开发票,增值税申报表具体怎么填?

转自: 2026-07-14 11:36:39

很多小伙伴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

前期已申报未开票收入,后期客户要求补开发票,这会重复缴税吗?

今天申税小微就来讲一讲相关填报方法,轻松避开税务风险~

Q1

前期已申报未开票收入,后期补开发票,会重复缴税吗?

A

核心逻辑是正负抵消法。

补开发票的当月,申报增值税时同步做两件事:

补开发票的金额,正常填报在「开具发票」栏次;

按相同金额,在「未开具发票」栏次填负数冲减。

一正一负相互抵消,当期这笔收入的净销售额为0,自然不会重复计税。

Q2

一般纳税人补开发票,增值税申报表具体怎么填?

A

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中分两步填报:

1

填报开具发票栏

▪ 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列(第1-2列)

▪ 补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填在「开具其他发票」列(第3-4列)

2

填报未开具发票栏

在同一项目及栏次的「未开具发票」列(第5-6列),填写与补开发票金额、税额完全一致的负数,冲减前期已申报的未开票收入。

Q3

填报时有哪些必须注意的关键点?

A

2条核心提醒,千万别踩坑!

1

负数金额必须和补开发票的金额、税额完全匹配,不能多冲减、也不能少冲减。

2

若当期有新增未开票收入,需将新增未开票收入与补开发票对方负数未开票收入的合计数,填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未开具发票」列(第5-6列)。

Q4

能不能举个实操案例,直观理解?

A

案例

某一般纳税人企业,10月销售13%税率货物,客户付款10万元(不含税),当月已申报为未开票收入。11月客户要求补开专票,同时企业另开具100万元13%税率货物专票。

11月所属期增值税申报时:

1

100万正常开票收入+补开的10万,填入“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栏;

2

在对方项目及栏次「未开具发票」栏填入-10万元,冲减前期收入。

这样申报正负抵消,这笔10万收入完全不会重复缴税。

总结

补开发票不用慌,掌握正负抵消填报法,规范申报,就能轻松规避重复计税风险!

供稿人:王永琰

制作:陶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