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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最新征地公告,用途是…

转自: 2026-07-09 11:45:07

征收土地公告

沪(金)征地告〔2026〕第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6年07月0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6〕415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湾区大厦(亭卫公路东侧和浦卫公路北侧)街边绿地工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公园绿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金山区山阳镇东至地块,南至浦卫公路,西至亭卫公路,北至金康东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东方村第二村民小组29736.1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04.44平方米、建设用地28931.74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东方村第六村民小组7204.9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13.16平方米、建设用地6891.75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东方村第五村民小组18789.4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1840.99平方米、建设用地6948.44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4.向阳村第三村民小组2503.0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61.50平方米、建设用地2341.53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5.向阳村第五村民小组1265.5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9.47平方米、建设用地1186.07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59499.0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3199.56平方米、建设用地46299.53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金山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67326082

监督电话:57953011

联系人:居明华、陆强

联系地址:金山区板桥东路900号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

2026年7月8日

来源:区规划资源局

编辑&责编:冯生丹

审核:陈建军、洪艳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