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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二次会议

转自: 2026-06-25 09:48:09

6月24日,区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二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顾云豪主持会议,副主任孙明丽、林晓珏、周伟、江天熙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区委常委、区监察委员会主任竺晓忠,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傅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庆华,区人民法院有关负责同志,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区人大各街道工委负责人、彭浦镇代表组召集人、彭浦镇人大主席、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和区人大机关有关同志列席会议。5位市民旁听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全面压实法定职责,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发展动能和治理效能。要坚持问题导向,以实际成效检验办理质量,推动建议办理从“答复满意”向“办理满意”转变,善于从代表建议中梳理共性问题,注重从政策、制度层面研究,努力实现办理一件建议、完善一项政策、推动一项工作。要完善工作机制,持续提升办理质效,确保高质量完成办理工作。区人大常委会要把握“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工作要求,深化平台建设、做好专业服务,支持保障代表常态化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完善督办工作机制,以高效督办促进代表建议办理落地见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5年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要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以更高站位压实债务管理责任,不断提升政府债务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要以更实举措提升债券资金使用效益;要以更严要求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为区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上海市体育发展条例》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本区贯彻实施《条例》情况的报告,要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法治对体育事业发展的引领保障作用;聚焦为民惠民,不断推动全区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注重常态长效,切实将执法检查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市静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若干规定》等制度。

会议经过审议和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后,进行了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