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招聘辅助调查员公告
根据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调查业务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调查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及工作职责
招聘人数:1人
用工方式:劳务派遣
主要职责:负责完成总队住户收支调查处布置的日常事务工作。
招聘条件
1.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2.全日制大学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有办公室工作经验、熟悉公文写作和办公软件操作(WORD、EXCEL、PPT)者优先,沟通协调能力强,心理素质良好,工作认真细致。
3.上海市本地户籍或拥有本市居住证优先。
4.男女不限,年龄在25-40周岁, 身体健康。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责任心,无违法违纪行为及不良记录。
6.遵守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人事回避制度的要求。
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即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下午17:0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17701707334
3.报名材料
(1)报名时须填写《辅助调查员报名登记表》1份,粘贴彩色免冠1寸照片。
(2)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辅助调查员报名登记表》至邮箱wenjie.zhou01@fsg.com.cn。
长按识别二维码获取报名登记表
面试及录用规则事项
1.面试资格: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者,获得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程序:面试当日,面试人员携带《辅助调查员报名登记表》一份、2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以及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及应聘者认为对应聘岗位有帮助的其他材料原件(原件审核后交还本人)。
3.择优录用: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择优录用。
4.经体检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合同期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转正后,由本单位委托劳务派遣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合同期限及待遇
1.基本工资执行我单位在全市聘用辅助调查员的工资标准,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其中个人承担部分从个人工资代扣,工作津贴按工作特点和工作量执行。食宿自理。
2.按规定享受法定节假日。
本公告由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
来源:东方文化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