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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这里→上海市2025年度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

转自:上海环境 2026-06-04 15:38:35

今年为《上海市无废城市建设条例》实施两周年,也是《生态环境法典》正式实施的第一年。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指南》要求,会同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住建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卫健委、市水务局、市绿化市容局和上海海关共同发布《上海市2025年度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

上海市2025年度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

2025年,上海市产生固体废物总量17396万吨,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2140万吨、危险废物为180万吨、医疗废物为7万吨、生活垃圾为1264万吨、建筑垃圾为13643万吨、农业固体废物为116万吨、城镇污水污泥为46万吨。本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详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1. 产生、利用及处置情况

2025年,本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2139.8万吨,综合利用量为2106.2万吨(含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4.1万吨),综合利用率为98.2%;处置量为33.2万吨,处置率为1.8%;贮存量为4.9万吨。

2. 行业产生情况

202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排名前5的行业依次为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公共设施管理业、汽车制造业,分别占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的48.3%、29.5%、4.4%、4.1%、2.3%,详细情况见图1。

图1.  2025年本市主要行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情况

3主要产生种类

202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排名前四的种类依次为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可再生类废物,产生量分别占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的39.6%、19.9%、14.9%、9.6%。详细情况见表1。

表1.  2025年本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种类产生、利用及处置情况

二、危险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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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利用及处置情况

2025年,本市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产生量为180.3万吨,委外利用处置量为134.2万吨,自行利用处置量为45.4万吨,含上年度年末贮存量,年末贮存量为2.5万吨。

2025年,本市医疗废物产生量为7.2万吨,处置量为7.2万吨,其中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医废分公司(嘉定)处置2.5万吨,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浦东分公司(老港)处置4.5万吨,上海环境集团嘉瀛环保有限公司(崇明)处置0.1万吨,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自行处置0.1万吨,无害化处置率为100%,处置方式为焚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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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产生情况

2025年,本市危险废物产生量排名前五的行业依次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产生量分别为53.0万吨、19.5万吨、15.1万吨、14.9万吨、11.2万吨,分别占全市危险废物产生总量的29.4%、10.8%、8.4%、8.3%、6.2%,详细情况见图2。

图2.  2025年本市主要行业危险废物产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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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生种类

2025年,危险废物产生量排名前五的种类依次为HW18焚烧处置残渣、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49其他废物、HW38有机氰化物废物、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其产生量分别为34.2万吨、20.0万吨、19.1万吨、18.5万吨、13.9万吨,产生量分别占全市危险废物产生总量的19.0%、11.1%、10.6%、10.2%、7.7%。详细情况见表2。

表2. 2025年本市危险废物主要种类产生、利用及处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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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转移情况

2025年,本市运行危险废物电子联单转移量134.2万吨。其中,市内转移量101.0万吨,跨省转移量33.2万吨。无危险废物转入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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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许可证颁发情况

截至2025年底,本市共有46家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许可证持证单位,核准收集、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种类为HW01、HW02、HW03、HW04、HW05、HW06、HW07、 HW08、HW09、HW11、HW12、HW13、HW14、HW16、 HW17、HW18、HW20、HW21、HW22、HW23、HW24、 HW25、HW26、HW27、HW28、HW29、HW30、HW31、 HW32、HW33、HW34、HW35、HW36、HW37、HW38、 HW39、HW40、HW45、HW46、HW47、HW49、HW50,核准收集、利用、处置能力达到203.5万吨/年和387.3万只/年,实际收集、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种类为HW01、HW02、HW03、HW04、HW06、HW07、HW08、HW09、HW11、HW12、HW13、HW14、HW16、HW17、HW18、HW21、HW22、HW23、HW27、HW28、HW29、HW31、HW33、HW34、HW35、HW36、HW37、HW38、HW39、HW40、HW45、HW46、HW47、HW49、HW50,实际收集、利用、处置量为106.6万吨。本市危险废物许可证持证单位情况见附表1。

其中,2025年共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3家,核准焚烧处置能力12.8万吨/年,实际处置量7.1万吨;自行处置单位1家,核准焚烧处置能力12吨/天,实际处置量0.1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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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情况

2025年,本市实际自行利用危险废物7.3万吨,处置危险废物(不包括医疗废物)38.0万吨,处置危险废物种类前五位HW38有机氰化物废物、HW35废碱、HW11精(蒸)馏残渣、HW39含酚废物、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处置量分别为17.8万吨、6.6万吨、4.6万吨、3.5万吨、2.5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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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焚烧和填埋处置设施

2025年,全市共有17家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和填埋处置单位。其中,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单位13家(含2家危险废物与医疗废物共处置单位),总核准危险废物焚烧经营规模65.5万吨/年,实际焚烧处置量47.2万吨;危险废物填埋场4家,实际填埋量25.3万吨。具体见附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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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引导性公告1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指导意见》(环固体〔2025〕10号)要求,持续优化本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结构,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配置效率,现提出以下投资引导性意见:

1本公告所涉危险废物产生、贮存、收集、利用处置及经营单位情况等相关数据,均作为本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引导公告》的主要参考依据。

1. 提升填埋类及跨省转移类危险废物市内规模化消纳利用能力

针对《上海市危险废物填埋白名单》(沪环土〔2025〕129号)所列危险废物焚烧灰渣、废酸、重金属污泥等仍需填埋类危险废物,及部分市内虽具备利用处置能力、仍跨省外运的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17表面处理废物、HW46含镍废物等废物类别,鼓励加大研发投入,联合科研机构、高校、废物处置单位等开展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先进技术攻关与开发应用,建设经济可行的高价值利用项目,拓宽市内资源化利用渠道。

2. 深化沪浙皖地区危险废物产业协同与区域共治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市危险废物豁免利用工作的实施方案》(沪环土〔2023〕70号)、《沪浙皖地区危险废物跨省利用豁免管理的实施方案(试行)》(沪环土〔2024〕251号)相关要求,鼓励针对区域内“一般”利用类和“点对点”定向豁免利用类危险废物开展资源化利用技术交流合作,健全跨区域产业协同治理机制,促进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共建共享,提升危险废物利用效率和治理效能。

3. 提升危险废物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水平

鼓励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提标改造,开展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集团化建设和专业化运营,建设集物化、焚烧和填埋处置以及再生利用等于一体的技术先进、功能齐全的综合性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

三、生活垃圾

1. 产生、利用及处理情况

2025年,本市城乡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263.6万吨,无害化处理量为1263.6万吨,无害化处理率为100%。

2.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情况

本市共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34座,总处理能力为5.5万吨/日,其中焚烧处理能力占比51.3%,填埋处理能力占比28.1%,湿垃圾资源化处理能力占比20.6%。本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情况见附表3。

3生活垃圾分类情况

2025年,本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5.3%,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6.8%。

本市湿垃圾分类量为323.6万吨,利用量为253.2万吨,无害化处理量为70.4万吨;可回收物分类量为294.0万吨,利用量为294.0万吨;有害垃圾分类量为0.1万吨,无害化处理量为0.1万吨;干垃圾清运量为645.9万吨,无害化处理量为645.9万吨。

四、建筑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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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利用及处理情况

2025年,本市建筑垃圾申报处置量为13643万吨,主要利用方式为场地平整、堆坡造景、土地整理、制作再生建材等。其中,土方(工程泥浆在施工现场经脱水干化,与土方合并处理)申报处置量为11781万吨,拆除工程垃圾申报处置量为583万吨,废弃混凝土处置量为610万吨,装修垃圾处置量为669万吨。详细情况见图3。

图3.  2025年本市建筑垃圾主要种类产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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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处理设施情况

2025年,本市共有32家装修和拆房垃圾处理单位,处理能力为1200万吨/年。具体情况见附表4。

五、农业固体废物

1. 农作物秸秆产生及回收利用情况

2025年,本市农作物秸秆产生量为115.2万吨,可收集量为94.7万吨,利用量为94.4万吨,利用率99.7%。

2. 废弃农用薄膜回收利用情况

2025年,本市废弃农膜回收量为6975.9吨,回收率99.98%,地膜回收数量为1250.7吨,回收率99.95%。

3. 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利用情况

2025年,本市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量为648.7吨,回收率99%以上,处置量为648.7吨,主要处置方式为焚烧。

六、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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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及处理情况

2025年,全市建成并运行的城镇污水处理厂43座,至年底合计污水处理能力1079.7万立方米/日。2025年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868.4万立方米/日,产生污泥1269.5吨干基/日。其中,独立焚烧869.8吨干基/日,电厂掺烧244.2吨干基/日,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协同焚烧153.6吨干基/日,炭化利用1.9吨干基/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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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泥处理设施情况

2025年,全市已建成污泥处置设施14座,总设计规模为1735吨/日(干基,下同),其中,独立焚烧处理设施设计规模为1142吨/日、干化处理设施设计规模为574吨/日、干化炭化处理设施设计规模为19吨/日。处理设施情况见附表5。

七、再生资源

1. 回收情况

2025年,本市再生资源回收总量为933.0万吨。其中,废钢铁458.2万吨、废有色金属57.8万吨、废塑料70.0万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7.5万吨、废旧纺织品22.5万吨、废玻璃41.4万吨、废木31.1万吨、报废汽车84.0万吨等八大类别的再生资源回收总量为772.5万吨,占再生资源回收总量的82.8%,废纸155.6万吨,其它4.9万吨。详细情况见图4。

图4.  2025年本市再生资源主要类别回收情况

2.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及拆解处理情况

2025年,本市回收“四机一脑”(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房间空调器、微型计算机)202.2万台,共有6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企业,总核准年处理“四机一脑”能力371.5万台/年,涉及专项资金的审核后规范拆解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共176.6万台,其中,废电视机31.0万台、废洗衣机25.5万台、废电冰箱57.1万台、废房间空调器43.3万套、废微型计算机19.7万套。

3. 废旧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及拆解处理情况

2025年,本市6家综合利用规范企业共回收0.9万吨废旧动力蓄电池(不含铅酸蓄电池),其中梯级利用量为0.6万吨,再生利用量0.1万吨。

4. 报废机动车回收及拆解情况

2025年,本市报废机动车回收量6.5万辆,约84.0万吨。5家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企业共申报拆解产能达到22.9万辆/年。

5. 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及回收情况

2025年,本市主要品牌快递企业可降解塑料包装袋使用数量8.5亿个,可降解塑料胶带使用数量3904.2万卷,一次性塑料制品废弃物回收量0.3万吨。

八、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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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废物

2025年,本市生产、研究、开发、教学和分析检测活动中,化学和生物实验室产生的实验室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量为3.0万吨,具体利用处置方式为:焚烧处置(80%)、物理化学处置(16%)、其他无害化利用处置方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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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废物管理

2025年,上海海关共清理退运进境固体废物126批次,合计3915.1吨,涉及废塑料、旧机电类、硅料类、废旧衣服等多个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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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