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去电影院,最怕的就是到了才发现进不去、坐不下。”市民陈先生告诉记者,因为推着轮椅不便当,过去他很少线下观影。而最近,他发现徐汇区多家影院的线上购票系统里,悄然出现一个“提供无障碍服务”的标识。这样的温暖举动,让他心里也踏实起来。

线上购票平台出现“有无障碍服务”标识
这个看似不起眼的小变化,源自一场持续近一年的公益诉讼监督行动。徐汇区检察院以无障碍环境建设为切入点,推动辖区内多家影院完成了一场“有爱无碍”的改造升级。
实地走访
摸清观影障碍症结所在
据了解,2024年5月,区检察院在履行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公益诉讼监督职责时注意到,不少残障人士和行动不便的市民反映:看电影这件事,门槛不小。


改造前,影院无障碍设施配置不完善
同年5月至7月,公益诉讼检察官逐一走访辖区内的影院,实地勘查无障碍设施情况。结果发现,14家影院存在不同程度的“硬伤”:部分影院的人工售票台面过高,轮椅使用者购票时只能身体前倾、费力伸出胳膊,台面下方也没有预留容膝空间;有的影院完全没有设置符合标准的轮椅席位,少数影院直接将放映厅第一排座位前的空地当作“临时轮椅区”,不仅容易遮挡后排观众视线,轮椅上的观众也因为离屏幕太近,观影体验大打折扣。同时,多家影院放映厅出入口只有步梯,没有无障碍坡道,轮椅根本无法顺畅通行;还有一些影院虽然配了低位服务台、轮椅席位,却没有设置清晰醒目的指引标识,导致有需要的观众“找不到、用不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场所的公共服务设施,必须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既有设施不符合标准的,也应当进行必要改造。“在实地调查中我们发现,14家存在问题的影院中,不仅12家既有影院不符合无障碍环境建设要求,2家新建的影院亦未规范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官审查认为,影院的经营单位及相关管理者应当创造条件,积极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为有无障碍需求的特定群体提供便利,同时,相关职能部门也应当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无障碍设施改造建设。
多方研讨
检察建议凝聚强大合力
大规模推进影院无障碍改造,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影院日常排片和运营。如何在保障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完成改造?这是摆在检察机关面前的现实难题。
2024年9月,区检察院邀请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市残联、区残联、华东政法大学公益诉讼研究中心、上海大学法学院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召开了一场专题法律适用研讨会。会上,各方围绕职能部门监督管理、影院改造路径等议题展开讨论,提出了多条实操建议。
在此基础上,2025年4月,区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对14家影院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履行监管职责,推动责任单位落实改造,并加强对新建、改建、扩建影院的前置监督,确保无障碍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用。
“对于确实不具备改造条件或改造难度较大的区域,我们建议管理方采取必要的替代性服务措施,比如专人协助、临时接送等。”承办检察官表示。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迅速行动,现场踏勘核实问题,逐家督促整改。检察官随后也进行了“回头看”跟踪回访。
软硬兼施
推动源头规范让爱无碍
目前,徐汇区已有部分影院增设了低位无障碍服务台和无障碍专座,并在线上线下同步添加了“提供无障碍服务”的标识。针对出入口等改造难度较大的区域,多家影院安排了专人提供轮椅接送、通行协助等便民服务,以“软服务”弥补“硬设施”的暂时不足。



多家影院经过整改后打造无障碍观影环境
对于辖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影院项目,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如今会在开业前主动向责任单位宣讲无障碍法律法规,提供专业指导和业务建议,督促影院在开业时就配齐无障碍设施设备及标识标牌。
受这一系列举措推动,辖区内一家新开业的影院不仅配备了无障碍服务台、无障碍通道和无障碍专座,还在走廊地面增设了无障碍引导标识,方便行动不便人士一路直达无障碍专用卫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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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旺
编辑:邱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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