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区消防管道突然爆裂,水流迅速从裂口处灌入地下车库,又因漏水管道阀门井被掩埋,导致阀门未及时关闭,造成多名业主的车辆水淹后受损。近期,上海宝山法院审结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法院将如何认定有关主体的责任?

2024年某日早晨,某小区地下车库内的消防管道突然爆裂,水流灌入车库。后物业公司向水务公司报修,水务公司工作人员到达现场欲关闭漏水管道阀门,但因阀门井被掩埋,后续通过挖开道路才最终关闭阀门。 此次事件造成该小区车库内多辆汽车被淹。其中业主范先生的车辆因长时间浸泡受损,产生维修费、施救费等经济损失。 范先生认为,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管理者,未能履行对公共设施的维护职责,存在管理疏忽,应当对此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水务公司作为供水设施的专业运营单位,也应当对此次事件负责。于是,范先生将物业公司和水务公司一并诉至上海宝山法院,请求二者共同赔偿范先生的损失。 庭审中,物业公司辩称,车辆受损的直接原因是管道爆裂,该管道属于供水设施的一部分,责任应归属于水务公司,与物业公司无关。 水务公司辩称,小区消防管道的日常维护职责在于物业公司,管道爆裂是物业公司疏于管理所致,水务公司的工作人员到场协助关闭阀门属于善意协助行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上海宝山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范先生的损失应由谁来承担。物业公司和水务公司分别收取了范先生物业服务费和水费,理应履行管理维护的义务。 对于物业公司而言,案涉消防设施是小区公共消防设施,物业公司对此负有维护管理的义务,因其疏于维护导致管道破裂漏水,理应承担相应责任。 对于水务公司而言,其作为供水设施运营单位,应对自己管理的供水阀门进行日常巡查检修。然而因水务公司日常管理缺位,导致事发时未能及时找到阀门;在找到阀门后,又因缺乏定期检修养护,阀门已被埋没于道路路面下,在挖开被掩埋的阀门井后才最终关闭阀门。这一过程导致了损失扩大,故水务公司也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最终,上海宝山法院根据物业公司和水务公司各自的过错程度,依法判决物业公司赔偿范先生11000余元,水务公司赔偿范先生17000余元。 一审判决后,物业公司和水务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由于该次事件被淹车辆众多,为妥善化解此次漏水引发的一系列纠纷,上海宝山法院以上述示范判决为抓手,依托综治中心平台,构建“法院+房管办+行业调解组织”多元解纷矩阵,邀请街镇房管办主任、行业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等单位成员共同出席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联席会议。最终,通过“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双轨并行,使得绝大多数纠纷化解于诉前,实现了系列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同时,上海宝山法院还向相关责任单位发出相关司法建议,得到了积极反馈。
本案是一起因公共设施维护缺位与应急抢险处置不当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审理此类案件的关键,在于准确界定不同主体的责任大小以及相对应的赔偿义务。
一、责任的认定
其一,关于物业公司的责任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共有部分外,建筑区划内的以下部分,也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二编第六章所称的共有部分:(一)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该案中,物业公司作为小区公共区域的管理者,对小区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负有日常巡检、维护保养以及确保其正常运行的法定义务。物业公司未能及时发现并修复消防管道的安全隐患,导致管道破裂漏水,构成管理上的疏忽,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其二,关于水务公司的责任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对其管理的城市供水的井群、输(配)水管网、进户总水表等设施,应当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安全运行。供水、供电、供气等专业运营单位,因其具有专业技术能力和公共服务职能,在突发事件中负有比普通主体更高的审慎注意和快速响应义务。这种义务不仅体现为对设施本身的定期检测与维护,更体现为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处置直至险情排除的职责。
该案中,水务公司作为供水设施的专业运营单位,对水管爆裂应有完备的抢修预案和应急处置流程。但其在接到物业公司报修后存在处置不当,直接导致积水时间延长、损害后果扩大,应承担相应责任。
二、责任的承担
在多数类似案件中,损害后果往往是多方过错共同作用的结果。在划分责任时,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来承担赔偿责任。
该案中,物业公司的过错体现为对其管理的管道设施隐患疏于排查,属于初始原因;水务公司的过错则体现为对其控制的阀门设施巡检养护不足,且抢修过程中应急处置失当,属于扩大原因。两者过错性质不同、作用阶段不同,但均与损害后果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法院综合考量双方过错程度、原因力大小等因素,合理划分各自应承担的责任份额,体现了过错与责任相适应的法律原则。

三、法官提示
对于业主而言,应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发现车辆被淹后,业主应立即拍照录像保留现场证据,及时将车辆送修并妥善保管维修清单,避免损失扩大。同时,若业主已投保车损险,可根据相关规定先行向保险公司理赔,再由保险公司通过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程序向责任方集中追索。
对于物业公司而言,应严格落实日常巡检维护和应急通知义务。物业公司应对公共管道等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并建立台账,及时发现锈蚀、老化、渗漏等安全隐患,能够修复的及时修复,确需专营单位处理的应及时书面告知并跟踪落实。同时,物业公司还应完善应急抢险预案,险情发生时第一时间通知业主挪车、启动排水并报修专营单位,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对于水务公司而言,应强化专业管护责任与应急处置效能。作为专业运营单位,水务公司应对所负责的阀门进行清晰标识和定期维护,确保紧急时刻找得到、拧得动,且接到报修后必须快速响应、有效处置直至险情彻底排除,避免因处置不当导致损失扩大。
记者:唐捷
通讯员:陆艺楷
编辑:陆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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