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
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滨河路
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一名男子骑电动车遇“开门杀”
倒地后被后方车辆碾压致死
昨日(4月16日)
大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发布警情通报

律师解读:
“开门杀”司机涉交通肇事罪
二次碾压车辆或担次责
针对此案,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从法律角度进行了专业分析: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别克驾驶人开关车门妨碍通行,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奥迪车辆碾压发生二次事故,若存在未安全观察、未及时避让等过错,需承担次要责任;电动车正常骑行无过错不担责。
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负事故主要责任且致一人死亡,别克车驾驶人构成交通肇事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将面临吊销驾驶证等行政处罚;同时两车需在交强险与商业险范围内按责任比例承担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民事赔偿。

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及相关权威数据统计显示:
全国每年因“开门杀”
引发交通事故约2.3万起,
造成1200余人死亡
8300余人受伤,
平均每日约30起,
且超30%的事故
会引发二次碾压,
这也是造成致死后果的重要原因。
警惕“开门杀”!
二次事故伤害风险极高
“开门杀”是指车辆驾驶人或乘客下车开门时,未观察清楚后方是否有行人或来车,贸然打开车门,导致行人或车辆来不及反应,撞上车门引发事故。需要注意的是,“开门杀”极易引发二次事故↓
◾伤者可能因临近车道车辆避让不及,遭受二次伤害。

◾被撞骑行人员倒地后,会给道路上其他出行人员造成伤害。

△江西上饶曾发生一起“开门杀”事故:司机驾驶轿车临时停靠路边后贸然开门,与三轮快递车相撞,导致骑手摔倒受伤,失控的快递车进而撞上前方推着婴儿车的行人。
如何避免“开门杀”?
驾驶时千万不可取的停车习惯:
不管是驾驶员还是乘客,在开车门前一定要先观察周边车辆、行人通行情况,确保安全后再开车门下车。

乘客掌握安全开门法
方法一:荷式开门法
荷式开门法就是用离车门较远的那只手开启车门。交警介绍,如果选择远离车门的手开门,那上半身就会发生一个自然的转身,这时候视线是面对后方来车的方向,可以更有效地看到后方来车情况。

方法二:两段式开门法
驾乘人员开车门时,不要一下全部打开,而是先打开一个小缝,然后扭头观察后方情况。确认安全后,再推开车门。这样能有效预警后方来车,为安全开门争取反应时间。

骑行人员减速慢行
骑车人途经路边停放车辆,尤其是刚停下的车辆时,应减速慢行并保持安全横向距离,防范车门突然开启。多数汽车车门打开宽度在80至100厘米之间,骑行电动自行车时,建议与路边车辆保持1米以上距离,以确保出行安全。
停车开门多留心
安全出行记在心
多一步观察
少一分危险
愿大家健健康康出门
平平安安归家
申工社综合整理自央视新闻、山西大同交警、国家应急广播等
本期编辑:王冰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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