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徐汇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治理,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监督,及时发现和有效控制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区市场监管局自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线索。 举报范围 在徐汇区从事网络餐饮经营的以下违法行为: (一)证照地址不一致 平台线上公示地址或实际经营地址与食品经营许可地址不一致、网络餐饮经营者伪造涂改证照、借用或冒用他人证照、“幽灵外卖”等问题线索。 (二)无证经营 无《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临时备案》从事网络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临时备案》未在有效期内从事网络餐饮服务等问题线索。 奖励标准 对征集到涉及网络餐饮的无证经营、“幽灵外卖”违法线索,经查属实并予以行政处罚的,给予举报人最高300元奖励。 奖励条件 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所举报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发生在本区行政区域内。 (二)举报人实名举报或者区市场监管局能够核实举报人有效身份的隐名举报。 (三)有明确、具体的被举报对象和主要违法犯罪事实或者违法行为线索。 (四)违法行为或者线索事先未被区市场监管局掌握。 (五)同一举报内容未获得其他奖励。 (六)举报情况经区市场监管局调查,查证属实。 奖励原则 对举报人员的奖励,实行一案一奖制,依据以下原则确定奖励范围与金额: (一)对同一举报事项,不得重复予以奖励。同一违法行为被不同举报人举报且内容相同的,对第一举报人进行举报奖励,举报顺序以举报人向区市场监管局举报时间为准。 (二)一个举报中所涉及的违法行为,区市场监管局予以分案查处的,可以分别计算奖励金额,奖金可以合并发放。 (三)最终认定的违法事实与举报事项部分一致的,相一致的部分为有效举报,不一致的部分为无效举报,无效部分不计算奖励金额。 (四)最终认定的违法事实与举报事项不一致的,不予奖励。 (五)同时符合本办法和《上海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奖励范围的,选择更有利于举报人的办法予以奖励。 举报方式 1.电话受理:12315、12345。 2.网络渠道:登录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网址:http://www.12315.cn),或者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搜索12315。 3.扫码举报: 举报要求与权益保障 1.举报要求。举报人应尽可能提供详细、准确的线索信息,包括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具体地点、违规情形、相关证据(如照片、截图、视频等)以及可能违法的人员等信息,以便于高效核查处理。 2.真实性责任。举报内容必须客观真实。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信息保密。区市场监管局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姓名、身份、住址、联系方式等)严格保密,未经举报人本人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举报人信息。 4.安全保障。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予以从严惩处,切实保障举报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施行日期与有效期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日
综合自:徐汇市场监管 制图:黄珈玥 编辑:宁平英 转载请注明来自上海徐汇官方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