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与2025年同期基本持平。达到或好于Ⅲ类(以下简称“优Ⅲ类”)断面占96.8%,同比下降0.6个百分点;Ⅳ类断面占2.2%,同比持平;Ⅴ类断面占0.7%,同比上升0.7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占0.4%,同比持平。
2026年1—2月,按照各断面1月至2月监测数据均值评价,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与2025年同期基本持平。优Ⅲ类断面占97.1%,同比下降0.7个百分点;Ⅳ类断面占2.5%,同比上升1.0个百分点;Ⅴ类断面占0.4%,同比持平;无劣Ⅴ类断面,比例同比下降0.4个百分点。
2026年2月,浦东新区有1个断面为劣Ⅴ类、2个断面为Ⅳ类,闵行区有1个断面为Ⅴ类、1个断面为Ⅳ类,奉贤区有1个断面为Ⅴ类,徐汇区、松江区、青浦区各有1个断面为Ⅳ类,其余各区所有地表水断面均达到优Ⅲ类。与2025年同期相比,长宁区、普陀区、杨浦区、宝山区、金山区、崇明区优Ⅲ类断面比例保持在100%,静安区、虹口区、嘉定区、松江区优Ⅲ类断面比例有所上升,浦东新区、徐汇区、闵行区、青浦区优Ⅲ类断面比例有所下降,奉贤区优Ⅲ类断面比例持平。
2026年1—2月,按照各断面1月至2月监测数据均值评价,浦东新区有1个断面为Ⅴ类、4个断面为Ⅳ类,闵行区、青浦区、奉贤区各有1个断面为Ⅳ类,其余各区所有地表水断面均达到优Ⅲ类。与2025年同期相比,静安区、徐汇区、长宁区、普陀区、宝山区、金山区优Ⅲ类断面比例保持在100%,虹口区、杨浦区、嘉定区、松江区、崇明区优Ⅲ类断面比例有所上升,浦东新区、闵行区、青浦区、奉贤区优Ⅲ类断面比例有所下降。
2026年2月和1—2月各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详见表1、表2。
表1 2026年2月各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按国控、市控断面统计)

注:全市国控、市控断面中,涉及各区考核的断面共272个(奉贤区、浦东新区共考断面1个,黄浦区无地表水国控、市控断面)。2026年2月,普陀区2个市控断面受河道施工影响停测,不参与优Ⅲ类断面比例统计。
表2 2026年1—2月各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按国控、市控断面统计)
注:全市国控、市控断面中,涉及各区考核的断面共272个(奉贤区、浦东新区共考断面1个,黄浦区无地表水国控、市控断面)。2026年1—2月,普陀区2个市控断面受河道施工影响停测,不参与优Ⅲ类断面比例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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