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6年起,本市残疾、孤老人员或烈属个税减征政策的执行标准由全年减征9600元提升至10500元。那么,上海市哪些人员能享受到该项政策?享受的幅度是多少?又是如何进行备案操作呢?这就来为您梳理清楚~
凡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界定为残孤烈人员,取得相关职能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的个人均可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本市残孤烈人员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全年减征个人所得税的税款以10500元为限额;不足10500元的,据实减征。
本市自2005年起按照“三年一定”的方式,对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劳动所得实施定额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新一轮税收优惠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执行。
残孤烈人员同时符合两种以上身份的,选择其中一种身份享受减征优惠,不能重复享受。
残孤烈人员一个纳税年度内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选择一个所得类别享受减征税收优惠,两类所得不重复享受。
纳税人如何办理减免备案呢?操作指引看这里→
通过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我的—个人信息—可享税收优惠,若当前无信息,点击“添加”。




选择税收优惠情形后,根据页面提示,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件,即可完成填报。


编辑 / 陈露露
来源 / 上海税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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