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上海商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专职辅导员、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管理岗位人员33名。
基本条件如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爱岗敬业的职业素养。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技能等条件。
(三)应聘我校事业编制岗位的外省市户籍非应届毕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专任教师岗位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管理岗位、专职辅导员及其他各类专业技术岗位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对于从外省市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紧缺急需的专业人才,可不受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限制。
具体岗位及要求等详见附件。
(一)报名
应聘人员原则上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上海商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s://zhaopin.sbs.edu.cn/zp.html#/)进行应聘,每名应聘人员限投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详实准确填写个人资料,确无信息请填“无”。简历信息务必准确完整,并按要求上传附件材料,信息不完整、附件不全或不清晰者,我校可不予审核。应聘人员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对专业、学历、岗位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联系各用人单位。
具体用人单位联系人及邮箱等详见附件。
报名时间:
1.专任教师岗位自发布之日起,招满即止;
2.管理岗位、专职辅导员及其他各类专业技术岗位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以实际报名截止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立即终止其招聘进程。请应聘者务必确认本人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三)考试
1.专任教师及其他各类专业技术岗位由各学院组织试讲、面试;
2.专职辅导员、管理岗位由学校统一组织笔试、面试,从达到岗位笔试平均成绩的应聘人员中,原则上按不低于招聘岗位数量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校级面试人选。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四)考察
由人事处会同相关二级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
(五)体检
依照考核考察情况确定通知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到本地区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六)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考察、体检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束无异议者,事业编制聘用人员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批复。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一)各学院、部门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二)如需政策咨询,可联系人事处杨老师,邮箱:rsc@sbs.edu.cn,电话:021-6710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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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上海商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计划.xls
综合自:上海人力资源
编辑:宁平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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