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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餐厅景观池摔伤,责任在谁?丨庭前庭后

转自:浦江天平 2026-01-06 10:48:13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与上海广播电视台法治天地频道

精心打造的纪实类电视专题栏目

《庭前庭后》第四季

——巡回审判系列

每周三晚20:15

法治天地频道播出

《庭前庭后》第四季第六集

在餐饮店与亲友聚餐,本是放松愉快的时刻,却因孩子的一时嬉闹,演变成一场关于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的法律纠纷。《庭前庭后》第四季第六集讲述了这样一起案件。

意外如何发生?

7月17日下午,在上海市长宁区妇女儿童服务指导中心内,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宁区人民法院)正对一起涉及未成年人受伤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开展巡回审判,长宁区妇联相关工作人员等旁听庭审。

原告是一名不满六岁的儿童,在某餐厅前台景观区玩耍时不慎摔伤,额头磕破,伤口长约2.5厘米需缝针

根据店内监控画面显示,事发当天,父亲带着孩子在餐厅与朋友聚餐。等候上菜期间,孩子独自跑到餐厅前台附近的景观区玩耍。该景观区设计为长方形水池,中央设有石墩。

“小朋友在跑的过程中可能一脚踩空,额头磕到了水池边的石墩上。”长宁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法官许思思在描述案情时指出。

监控画面中,孩子第一次在水池边跑动时,父亲曾出现并将其拉回座位。但不久后,孩子再次跑出,最终发生意外。

监护失职还是餐厅失责?

原告方(孩子父亲)认为:

餐厅作为经营者,对消费者负有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事发景观区附近未设置明显的安全提示或者围栏;事故发生时,店内员工看到孩子在危险区域玩耍,并未进行任何提醒或制止,存在明显过错。

被告方(餐厅)则主张:

孩子父亲作为监护人,在明知孩子好动、且景观区存在潜在风险的情况下,未能进行有效看护和坚决制止。视频中可以看到,另一位家长始终拉住自己孩子的行为,恰好反衬出原告父亲的放任,因而监护人存在失职。

如何预防意外的发生?

后经人民法院协调,双方对各自责任比例达成合意,由餐饮店与孩子的监护人各承担部分责任。

案件生效后,长宁区人民法院向涉事餐饮公司发送了司法建议,建议其加强员工日常安全教育、完善店内安全措施。公司亦给予了积极反馈。

“这种案子,首先要接受教育的是家长。”许思思法官强调,“父母是孩子的第一责任人,在公共场所必须履行好看护义务。”

此次巡回审判走进妇儿中心,是长宁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工作的一个缩影。作为中国少年审判的发源地,长宁区人民法院持续通过巡回审判、以案释法的方式,推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六大保护”(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相互融合。

“我们希望通过个案的审理,引导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凝聚保护合力。”许思思法官说。

长宁区妇联副主席桂敏玲也表示,“巡回审判形式更接地气,能让广大妇女儿童和社区居民直观感受司法工作,提升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法官提醒

带娃外出就餐或前往公共场所

家长务必时刻保持有效看护

明确告诫孩子远离危险区域

经营者也应对店内设施

进行常态化安全排查

对可能的风险点设置清晰、有效的警示

共同为孩子筑起安全防线

来源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广播电视台法治天地频道、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高院供稿部门: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信访办公室)、民事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执行裁判庭)

责任编辑:邱悦

编辑:左雨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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