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检察日报
作者 | 潘志凡、童画

《检察日报》2025年12月2日
第8版 先锋周刊·初心
年过七旬本该是含饴弄孙、安享晚年的年纪,而张阿婆却为存在智力障碍的一双儿女的未来生活忧心,诉讼能力弱、照料压力大的她陷入两难,她能如愿成为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吗?

今年11月17日,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检察官戴璇到张阿婆家回访时看到,张阿婆比以前胖了,精神状态也明显好了很多。
“阿婆,您家现在情况如何?儿女都安置好了吗?”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检察官戴璇的问候从电话里传来,张阿婆随即与她煲起“电话粥”,“有了判决书后,我办事比以前方便多了,儿子阿虎(化名)在精神病院治疗,女儿阿娟(化名)白天在街道的阳光家园接受照料,我晚上把她接回来就行,轻松多了。”
在常年办理民事检察案件的戴璇看来,把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案子办好,解决好像张阿婆这样当事人的急难愁盼,就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最好诠释。
年过七旬的张阿婆有个心病,她的一双儿女虽然早已成年,但两人都不同程度存在智力障碍,生活一直无法自理。老伴儿去世后,张阿婆带着儿女住在老房子里。张阿婆有退休金,两个儿女有低保补贴,街道和社区也重点关注他们一家,时常上门看望,还定期请人去打扫卫生,日子都还过得去。但随着张阿婆年纪越来越大,她开始发愁自己百年之后儿女如何生活。“我有房子可以作为遗产,能不能为儿女们指定一个监护人,比如委托一名可靠的亲戚,在自己离世之后照顾他们?”张阿婆琢磨道。
起初,张阿婆想去法院申请。“可我不会写法律文书,孩子们也离不开我。”由于年事已高、诉讼能力弱,加之大部分时间和精力要用来照料儿女,此事迟迟未能成行。后来,在一位亲戚建议下,她于2024年6月第一次走进浦东新区检察院,表达了申请支持起诉的诉求。
戴璇和同事蔡琴华共同办理此案。“一接到线索,我们就来到张阿婆家及其住所地街道、社区实地走访,调查核实张阿婆一家的实际状况。”戴璇说。
在张阿婆家,戴璇和蔡琴华看到了她的一双儿女。“他们明显存在智力障碍,几乎没有认知能力,但老人家很尽心地照顾着他们。”戴璇坦言,张阿婆精神状态还不错,就是担忧儿女将来的生活。
核实情况后,戴璇和蔡琴华立即与法院沟通,了解到为成年人指定监护人,要先宣告其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再由法院为其指定监护人。戴璇立即联系鉴定机构,带着张阿婆的儿女去做鉴定,很快就拿到“张阿婆的女儿是智力障碍,儿子是多重残疾并患有精神分裂症”的鉴定意见。
随后,张阿婆向法院提起诉讼。同年6月26日,浦东新区检察院制发支持起诉意见书。9月13日,法院依法宣告张阿婆的儿子、女儿均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按照法律规定,有监护能力的人应按顺序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成年人的监护人,张阿婆应是阿虎和阿娟法定首选的监护人。
“我还需要专门去申请监护人的身份吗?”张阿婆对此不理解,在她看来,一双儿女一直由她照顾,根本没有必要专门去申请。戴璇向她解释说:“从法律角度说,法院的判决书是父母作为成年子女监护人的合法凭证。也就是说,少了这张判决书,您想以子女名义办理相关业务时,很有可能无法得到医院、银行等相关机构的认可。”
之后数月,阿虎的病情持续加重,张阿婆也不小心摔倒骨折,照顾发病时的阿虎愈发吃力,她想将儿子送进精神病院看护治疗,但因没有明确其监护人身份的法律文书,办理各种手续时十分不便。
这次,张阿婆又找到戴璇,提出自己要成为其成年子女监护人的申请。全面审查确认其情况符合支持起诉条件后,戴璇立即着手支持起诉事宜。张阿婆老伴儿(法定同顺位监护人)的死亡证明文件因年代久远已丢失,戴璇一边前往其原始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调取证明材料,一边协助张阿婆撰写起诉状,并陪同其到法院完成立案。
戴璇告诉张阿婆,按照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张阿婆担任监护人后,可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提前指定他人作为以后的监护人,“有了法院的判决书,您就可以顺利履行监护职责,名正言顺地代理子女处理各项事务了。”
今年6月,浦东新区检察院再次为张阿婆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6月30日,法院审理后指定张阿婆为其成年儿女的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