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宪法宣传周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7日为全国“宪法宣传周”。“上海检察”微信公众号围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宪法深入人心”为主题,通过检察官讲述,展现检察机关以法治宣传践行宪法使命、推动法律普及落地的担当。


12月1日,我的同事、检察官顾颐蕾在浦东外事服务学校为学生们上法治课,看着微信群里传回来的课堂现场照片,看着那一张张十几岁朝阳般的脸庞。我又想起了小月,那个和他们一样年岁的少女。

“在检察官和社工的关爱帮助下,我对未来有了更清晰的打算,吸取教训,遵纪守法,踏踏实实走好自己的人生路。”这是罪错未成年人小月(化名)在接受监督考察期间递交的最后一份思想汇报中说的。
还记得我看到这句话时,办公室的窗外已经亮起城市的灯光,我的思绪从上海浦东飘到了3000公里外那个月光洒满凤尾竹的地方——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盈江县,那是小月的家乡。
少女小月踏上了
9个月的帮教之“路”
小月的故事,要从2024年1月说起。
小月被一直播“赌石”团伙聘用为“客服”,负责引导被害人点击直播链接参与“赌石”。该团队在直播间通过虚假拼单、以普通石头喷漆冒充翡翠原石、操控切石结果等方式骗取上海等全国各地被害人共计人民币10余万元。
案发时小月年仅17岁,她认罪认罚,积极退赔了所有违法所得。我接触小月后发现,她涉案的背后藏有多重因素。
懵懂内向是我对小月的第一印象。父母离异后,小月随父亲生活,在家人、邻里眼中,她是一个乖巧懂事的孩子。她原本成绩优秀,却因病长期在家休养,返回学校后无法跟上学习进度,又不忍增加家庭负担,于是辍学打工。由于涉世未深、法治意识欠缺、辨别是非能力较差,她才找到了这份“客服”工作,误入诈骗团伙。
考虑到她作案时未成年,参与时间短、程度不深,又有坦白、认罪认罚、退赔这些情节,家里人也表示会加强管教,我们觉得应该拉她一把。于是,我与小月户籍地检察机关取得了联系,争取当地检察机关接收小月进行监督考察。2024年8月,我们对小月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9个月。
就这样,小月踏上了为期9个月的帮教“路”,这条路从上海浦东连到云南德宏,跨越了3000公里。我们作为办案地检察机关负责线上精准监管和帮教,利用资源和技术优势,依托专业化社工组织和数字化监管平台,结合法治云课堂、家庭教育云指导、心理云矫治等多种措施,随时关注小月的日常行为、心理状况。盈江县检察院作为户籍地检察机关,发挥属地优势,通过家庭走访、公益活动、定期面谈、动态评估等方式,对小月开展行为偏差矫正、道德法治教育等线下深度矫治。

我定期给小月打电话,能明显感觉到她的变化。每次读完社工推荐的法治书籍或电影,她都会认真写思想汇报。那一笔一划、工工整整的字迹,让我看到了一个孩子的成长。其间,她还在当地景区找了份工作,真正开始自食其力。
通过线上线下的法治教育,她已经完全意识到,曾经的自己虽是一名小小“客服”,却是犯罪链条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因为她与其他“客服”的参与,赌石诈骗才形成一个完整闭环。
不起诉决定背后:
未成年人 “直播赌石” 案的法治守护
2025年5月29日,我们对她作出了不起诉决定。那一刻,我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
这个案子让我想了很多。从2024年5月到现在,我们一共办理了20起涉未成年人“直播赌石”诈骗案,在办案中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对未成年人犯罪做到宽严有度、宽严有据。我们对其中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开展观护帮教工作;对包括小月在内的4人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联手开展监督考察工作;对其余犯罪情节严重的依法提起公诉并获判决支持。
这些孩子的涉案更让我意识到法治教育的重要性。如果他们能有基本的法律常识,能从小筑牢法治底线,也许不会跨过法律红线。
今年11月,系列案中的两名犯罪情节严重的未成年人被告人站上法庭,接受审判。在法庭教育环节,我的同事、公诉人曹莹以“为什么我会成为被告人”“我的行为伤害了谁?”“我还会有美好的未来吗?”三个问题,帮助两名未成年被告人认清行为的违法犯罪本质、厘清行为的多重危害后果,并鼓励她们勇敢面对错误、接受处罚、重新规划人生。通俗易懂的语言、极富同理心的语言和深入情感的沟通触动了被告人的内心,两名被告人在法庭上泪流满面。
法治宣传教育可以是课堂,可以是法庭,应该融入孩子们的生活、学习,深深镌刻在他们的认知里,而这正是我们未成年人检察官携手家庭、学校、社会力量共同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