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上观号 > 上海长宁 > 文章详情

法援律师宣讲团出发,首站来到长宁这里……

转自:上海长宁 2025-12-02 15:53:27

为深入贯彻落实今年新修订的《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切实维护老年群体合法权益,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结合宪法宣传周活动,组建法援律师宣讲团深入各街镇开展《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专题宣讲活动。12月1日,法援律师宣讲团联合新华路街道司法所,将首站活动设在社区,把老年人权益保障的“法治课”送到居民身边。

据了解,新《条例》立足新时代老龄化发展趋势,在“意定监护”“遗嘱效力”“陪护假制度”等方面作出进一步完善,强化了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也为家庭照护和社会支持体系提供了坚实的法治支撑。

活动现场气氛温馨而热烈,法援律师蒋振伟紧扣新《条例》的核心内容,以“晚晴规划:意定监护入门指南”为主题,选用具象化的案例,用贴近生活的讲解方式让抽象的法律条文变得可感、可知、可用,推动“依法养老”从理念走向行动。

此外,他还特别选取了一些近期发生在居民身边的真实案例,就老年居民普遍关心的意定监护制度如何在突发疾病或失能情形下有效保障老年人的意愿与权益展开解析,帮助老年人了解提前规划、依法守护的理念。

一些老年居民表示,蒋振伟律师以精准专业的普法服务,将法律知识送到老年群众身边,切实增强老年群体对新《条例》的理解力和认同感。同时,聆听讲解的社区工作者也表示,律师的讲解帮助大家在专业认知上获得实质性提升,为今后更好地开展为老服务注入法治动能。

区法律援助中心表示,12月1日起,《上海市法律援助若干规定》也开始实施,将助力法援敬老服务迈向新台阶。

一直以来,区法律援助中心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紧扣“法援惠民生”主题,特别关注残疾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法律需求,如经济困难失能老人合法权益受损纳入援助范围,无固定生活来源老人申请援助免予经济核查,公证、司法鉴定“免申即享”等,同时,聚焦老年人赡养纠纷、财产继承、消费维权等急难愁盼问题,通过构建“主动发现、绿色通道、专业服务、全程跟踪”四位一体服务机制,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模式。

接下来,区法律援助中心将持续推动老年人权益保障普法工作常态化、精准化,深化专业力量协同,依托法援律师宣讲团下沉社区的优势,让法治阳光照进每一位老年人的日常生活,用心用情守护银龄群体的幸福晚年。

撰稿/摄影:闫 漫

编辑:程 前

责编:王 博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上海长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