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交车上看到他人的不文明行为,可以拍视频且不打码发到网上曝光吗?在第12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来自上海政法学院附属松江外国语学校的同学们走进松江区人民法院佘山人民法庭,以情景剧与模拟法庭的形式,近距离体验司法审判流程,也得到了这一问题的答案。

公交车上的情景剧
“小朋友,给老人让座是基本礼貌!快起来!”在情景剧里,同学饰演的贾爷爷见公交车已无空位,就来到了一名同学的身边,要求他让座。同学因身体不适表达不愿意时,贾爷爷提高音量,对他进行了言语轰炸,强行获得了座位。一旁的桃子同学将这一幕拍了下来,发布到了网上。很快,贾爷爷在社区里出了名,他以桃子同学侵害其肖像权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模拟法庭合议庭
“今天公开审理原告贾爷爷诉被告肖像权纠纷一案,现宣布开庭!”三名同学身穿法袍作为该案的合议庭审判人员展开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庭审中,贾爷爷称,现在走在路上总有人对他指指点点,说他欺负小孩,生活都被搅得不安宁了,要求桃子同学删除视频并赔礼道歉。桃子同学辩称,当时贾爷爷的行为太不道德,拍摄时也没想太多就发到了网上,只想让大家看看这件事。最终,法庭依据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判决被告桃子同学删除视频,向原告贾爷爷赔礼道歉。

法官释法说理
“民法典第1019条明确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其肖像,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桃子同学未经过贾爷爷同意,也未对其面部打码,拍摄并上传视频的行为侵犯了贾爷爷的肖像权,应该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佘山人民法庭副庭长闫理说,“贾爷爷强迫他人让座、辱骂他人是不文明行为,应多加反思。因此,对贾爷爷要求的精神损失赔偿,法院予以驳回。”那么正确的做法是什么呢?法官告诉同学们可以通过就事论事、不触犯他人肖像权的方式弘扬社会正能量。
据了解,针对中小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已成为每年宪法宣传周的特色活动,深受广大中小学生欢迎。区法院每次都会精心选取典型案例,让同学们自己演绎并参与审理。“希望通过这样的活动,能够在青少年心中埋下一颗小小的法治种子,让他们既能弘扬社会正气,也能够运用法律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做守法懂法的小公民。”闫理介绍。
■记者 陈菲茜 文图
■文字编辑 王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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