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与上海广播电视台法治天地频道
精心打造的纪实类电视专题栏目
《庭前庭后》第四季
——巡回审判系列
每周三晚20:15
法治天地频道播出
《庭前庭后》第四季第一集
2025年,上海市相关政府部门向公众发放新一轮“乐品上海”餐饮消费券,消费券以“在线报名、公平摇号”的方式确定中签消费者,有多种补贴额度。根据相关要求,消费券发放及核销过程中,消费者与商户均应自觉遵守消费补贴活动规则,不得实施刷单套现、软件作弊、虚假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但是,有的中签者却与商户打起了“薅羊毛”的小算盘,试图通过虚构交易核销消费券套取政府补贴款项。
2025年5月29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就宣判了这样一起案件。此案的被告人夏某某是上海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实际经营人,她经营的餐厅属于可核销“乐品上海”消费券的商家。

夏某某上网时发现,有的中签者在网上以50-80元不等的价格兜售“乐品上海”满1000减300的餐饮消费券。随后,她购买了该消费券,并在店内虚构了1000元消费流水。在核销消费券后,300元补贴随即到账。
她发现了这个“生财之道”后,以“店铺内有顾客搞团建在大量消费,不用补贴券可能会亏损”等为由,向网络用户大量购买“乐品上海”满1000减300消费券,并虚构交易后进行核销。

经查,2024年11月9日至11月28日,夏某某为骗取餐饮补贴虚构店内消费订单,核销“乐品上海”满1000减300餐饮消费券400余张,共计骗取补贴款13万余元。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松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夏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政府餐饮补贴,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夏某某自愿认罪认罚,且具有坦白、全额退赃等从轻处罚情节,遂以诈骗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相应罚金。

为更好地以案释法,松江区人民法院将庭审现场搬进上海政法学院校园,松江区工商联代表、商户代表、师生代表以及媒体代表等50余人旁听了庭审和宣判。
案件宣判后,时任松江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吴亚安结合案件审理要点和社会关注热点,对涉案行为何以涉刑,为何认定为诈骗罪及量刑标准等进行了释法说理。

松江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长房素平表示:“无论消费者还是商户,在使用消费券时,一定要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否则可能滑向犯罪的边缘。”

消费券是政府促进社会消费、助力经济发展的“小红包”,不是“个人提款机”。
此案槌声虽已落
警示却长鸣
优惠可领
红线莫越
来源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上海广播电视台法治天地频道
高院供稿部门: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信访办公室)、民事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执行裁判庭)
责任编辑:邱悦
编辑:左雨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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