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上观号 > 上海检察 > 文章详情

普法润心守初心 宪法精神照前行 | 宪法宣传周

转自:上海检察 2025-12-01 17:02:33

导语

宪法宣传周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7日为全国“宪法宣传周”。“上海检察”微信公众号将围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宪法深入人心”为主题,通过检察官讲述,展现检察机关以法治宣传践行宪法使命、推动法律普及落地的担当。

讲述人:张 羽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

卷宗堆叠如山,窗外梧桐叶落,这是我成为行政检察官的第五个年头。曾以为检察官的战场只在法庭,直到深入行政检察工作,我才真正读懂:法治宣传不是冰冷的条文宣讲,而是将宪法“依法治国”“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精神,融入每一起案件、每一次沟通。宪法宣传日来临之际,我愈发清晰地认识到:我们经办的不只是一个个案件,更是一堂堂浸润人心的宪法普法实践课,要让法治信仰在潜移默化中扎根群众心底。

“不起诉之后”的警醒

今年4月,我接待了一位特殊的来访者——在校学生小李。他因一时冲动偷走高档自行车,因情节轻微、系初犯被刑事不起诉,案件通过“行刑反向衔接”机制移送至行政检察部门。“刑事都不追究了,为啥还要管我?”小李的眼神里满是不解。

我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放在他面前:“孩子,不追究刑事责任是给你改过机会,但法律的教育意义依法不能少!这不是针对你,而是帮你守住人生底线。”可小李眼中的迷茫,让我猛然醒悟:普法不能只念条文,而是要让宪法精神真正走进心里。

我们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没有冰冷的质问,只有对“一念之差与人生未来”的探讨,我结合宪法原则讲法治的温度与尺度,分享同龄人迷途知返的故事。小李从抵触到低头,最后哽咽着说:“我懂了,法律是保护我的。”最终,我们综合考量全案情况,决定不建议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对本案终结审查,同时责令小李参与社区志愿服务,以观后效、以促悔改。

一个月后,小李送来五页忏悔书,信里写着:“在社区志愿宣讲宪法时,我才明白‘违法无小事’,以后我会用自己的经历告诉同学,宪法离我们一点都不远。”我想,这就是“让法治成为信仰”的初心所在。

“消失的停车线”的启示

“同样的位置,昨天能停今天就罚,这执法公平吗?”王先生拿着罚单递到我的面前,语气激动。原来某路段停车位变更后,旧停车线未清除,导致他“误停”受罚。

我们依法启动监督程序,发现问题出在部门衔接上,交警划了新禁停区,而旧标线却未清除彻底。协调会上,我把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条款摆在桌上:“执法的前提是依法依规,更要让群众感受到公平。如果标识误导,不仅违背宪法精神,也会让大家对法治产生怀疑。”

行政机关当即整改,一周后路段标线更新,还增设了醒目的提示牌。今年10月,王先生故地重游发来现场照片,附言:“现在停车明明白白,还能学到宪法知识,这才是老百姓需要的法治!”这一幕让我明白,每一次规范执法,都是一次鲜活的宪法宣传,让“依法治国”不再是口号,而是看得见的实践。

“破墙开门”背后的温情

老张因破坏房屋承重结构被责令整改,却迟迟不动,我们上门走访时,他红着眼圈说:“我知道违法,可实在没办法啊……”原来他母亲久病在床,破墙是为方便救护车进出。

我们没有简单催促执行,而是带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地方性法规上门:“老张,宪法保障你的赡养权,但也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破坏承重结构会影响整栋楼安全,你的现实困难我们也了解了,咱们一起想办法。”转头,我们主动联合相关行政机关,帮他对接惠民装修资源。

最终,老张主动提交整改方案,既保留了承重墙结构,又预留了急救通道。临走时,老张握着我的手说:“你们既讲法理又懂人情,是真的为我们老百姓着想。”

从小李的幡然醒悟,到王先生的真心认可,再到老张的深切理解,这些发生在身边的鲜活案例无不印证了一个道理:法治社会的建设从来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要把宪法宣传融入日常、落到实处,让宪法精神浸润人心,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法治就在身边、充满温度。

每一次春风化雨的普法教育,都是在为社会安全稳定筑牢根基;每一次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都是在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重要理念。检察机关以“小案不小办”的担当,用法治破解群众急难愁盼,既守护了个案的公平正义,更以司法实践夯实社会治理根基,这正是宪法精神在基层的生动写照。作为法律的守护者、宪法精神的传播者,我们将继续坚守司法为民初心,持续高质效履职,让法治理念扎根群众心底,为中国式现代化注入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