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家渡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持续深化“城管进社区”行动,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依托“多格合一”工作机制,提升依法协同治理能力,实现由“接诉即办”向“未诉先办”转变,由“被动响应”向“主动治理”升级,精准破解民生难题。近期,聚焦商居矛盾,围绕居民空调冷凝水滴落到商户门前人行道、商户经营用水流入小区等问题,奏响了回应群众诉求、优化社区环境、保障民生安全“三部曲”。
即时响应,当日办结
高效处置扰民投诉
9月某日,执法队接居民投诉,反映某小区楼上空调冷凝水滴落至2楼雨棚,噪声较大,影响休息。

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联合居委会干部赶赴现场,发现投诉事项基本属实,并已波及居民楼底层商户,至其门口滴水,妨碍顾客出入。

为及时解决问题,执法人员逐层排查楼上空调安装情况,发现5楼某室空调排水管管体老化缺损、冷凝水正在滴落。执法人员现场释法,责令当事人更换排水管并接入统一收集系统,当事人于当日完成整改。

未诉先办,联巡联处
源头消除道路隐患
执法队依托“多格合一”信息沟通工作机制,将空调冷凝水问题纳入综合网格会议议题,形成了“联巡联处”机制,提升了此类问题发现和处置效率。
10月,曹家渡街道西片综合网格组织力量开展街区巡查时,发现万航渡路某沿街商铺前人行道上有积水,影响商户经营与市民通行。

经查,为沿街居民楼空调冷凝水收集管道破裂所致。网格员协调居委会、物业公司、街区相关商户联动,更换了部分破损管道,确保连通地下排水管网,彻底解决了人行道路积水问题。为了加强源头管控,街道西片综合网格工作站坚持每周联合巡查,确保类似问题动态清零、不出街面。

协同联动,综合治理
主动防范安全风险
11月天气逐渐转冷,昼夜温差增大,空调冷凝水排水管易老化脆裂,一旦冷凝水滴落到地面上,路面结冰容易滑倒行人。这将使空调冷凝水问题从“影响通行”升级为“路面结冰滑倒行人”的安全风险。
为了及时消除这一隐患,并排除类似风险,执法队联合街道综合网格其他力量,加大了街面和居民区巡查力度。近日,街道西片综合网格多方联合巡查发现,万航渡路某小区底商在位于小区内的店铺后门旁清洗蔬菜,导致小区地面积水,存在安全隐患。

综合网格多方力量联合检查现场,反复与涉事商户沟通,推动涉事商户及时整改。为巩固成效,综合网格将万航渡路商户、居民区纳入重点巡查范围,每周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并主动对接联系周围居民,鼓励居民参与监督,强化长效监管。

曹家渡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将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持续深化“多格合一”联动工作机制,提升综合行政执法效能,维护辖区环境秩序,守护居民群众安全,不断提升辖区居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普法小贴士
1.《上海市空调设备安装使用管理规定》第十条第三款:尚未设置空调冷凝水排水管道的,空调冷凝水的排放不得妨碍他人的正常工作、生活。沿道路两侧(包括街坊、里弄内的公共通道两侧)建筑物的空调冷凝水,不得直接排放到道路一侧建筑物外墙面或者室外地面上。
《上海市空调设备安装使用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项: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第三款、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十二条第三款、第十七条,空调设备用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或者区、县环保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一)空调冷凝水的排放不符合规定的。
2.《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四)项:禁止下列损害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行为:(四)擅自改建、占用物业共用部分。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八十五条:违反本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建、占用物业共用部分,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的,由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状,可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记者:黄竞竞
编辑:陈攻
资料:曹家渡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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