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赛事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上海市宝山区体育总会
主办单位:上海市宝山区羽毛球协会
承办单位:上海白鹭桥文化信息发展有限公司

二、比赛时间及地点
⏰比赛时间:12月13日
比赛地点:宝山体育中心四楼羽毛球馆(永清路700号)

三、报名对象
仅限宝山区学籍一年级至九年级在校学生

四、竞赛项目及组别
(一)竞赛项目:青少年男子单打、青少年女子单打
(二)竞赛组别及年龄规定:
一年级: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内出生;
二年级: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内出生;
三年级: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内出生;
四年级: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内出生;
五年级: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内出生;
六年级: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内出生;
七年级: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内出生;
八年级: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内出生;
九年级: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内出生;

五、参赛办法
(一)所有参赛人员一律凭电子学籍卡参加比赛,赛事期间有不符合参赛资格的运动员参赛,一经举报发现,赛事组委会核实后,将取消其比赛资格及该运动员在本次赛事中已经获得的成绩,且报名费不予退还;不符合规定和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比赛资格。
(二)名单公示:报名截止后或报名名额满员后,通过线上渠道公示所有参赛运动员名单,公示期为1个自然日,同时接受举报申诉,原则上采用“谁举报,谁举证”的规定,最终参赛资格由组委会认定,公示期结束后,不受理任何与资格相关的举报行为。
(三)可能延期情况:赛事将视突发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如台风、海啸、战争等)等情况,保留取消或延期的权利。因上述原因导致的赛事取消或延期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主办方不予承担。
(四)报名者需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且核对确认自己的报名信息,如有漏填,错填的现象,责任由选手自负,且报名费不再返还。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羽毛球协会制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
(二)赛制:比赛采用第一阶段小组循环赛制,第二阶段单淘汰赛制。
(三)比赛采用21分一局制,先得21分者获胜,20平后不加分,11分交换场地。
(四)在一场比赛中,运动员未经裁判员允许,不得离开比赛场地。
(五)弃权:每场比赛进行中凡因伤病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参赛者,按本场比赛弃权。每场比赛,根据秩序册中标注的比赛开始时间,凡迟到5分钟的参赛者,按本场比赛弃权处理。
(六)罢赛:运动员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比赛不能进行或中断;或在场上但明显不参与比赛(详见以下说明);或赛后拒绝领奖超过5分钟者,均视为罢赛,组委会有权取消该运动员的比赛资格及比赛成绩。
(七)参赛运动员必须事实参与比赛,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之一,临场裁判员可在征求裁判长同意后,宣布取消该方运动员该场比赛资格:
1.运动员因伤病等无法站立,从而无法进行正常比赛的情况;
2.运动员站立在场上,但明显不参与比赛,且被裁判员口头警告过1次的情况;
3.因伤暂停:每局比赛中,一方运动员有且仅有1次因伤暂停的机会,且处理时间不超过3分钟(出血的受伤情况不限制处理时间)。运动员意外受伤且需要处理时,由临场裁判员召唤裁判长带领赛会医生入场处理;
4.根据报名情况或如遇特殊情况,组委会有权调整相应竞赛规则。
(八)比赛中,每方运动员只可有一名教练员或家长进入场区进行指导,教练员需和运动员一同检录,由裁判员领进领出;教练员应衣着得体,不得穿着牛仔裤、拖鞋、凉鞋、沙滩裤、短裤、裙子等服饰进入场地;是否得体,由裁判长认定;未成死球前,不得进行指导或以任何方式分散对方运动员的注意力或干扰比赛。

七、报名办法
1.统一报名渠道:宝山区羽毛球协会微信公众号

男单报名通道

女单报名通道
2.报名费:单打120元/人,报名成功者获赠赛事纪念参赛包+运动毛巾+运动饮料+运动保险
3.报名后不得更换参赛选手,若遇特殊原因需退赛,可提供相关证明申请退赛处理。
4.竞赛报名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3817000731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1.各组别冠军:获得上海市宝山区体育总会和上海市宝山区羽毛球协会奖状、精美奖牌及精美奖品。
2.各组别亚军:获得上海市宝山区体育总会和上海市宝山区羽毛球协会奖状、精美奖牌及精美奖品。
3.各组别季军(3—4名并列):获得上海市宝山区体育总会和上海市宝山区羽毛球协会奖状、精美奖牌及精美奖品。
4.各组别5—8名:获得上海市宝山区体育总会和上海市宝山区羽毛球协会奖状。

九、重要说明
1.赛场拍摄:涉及本次参赛人员肖像权为无偿提供主办和承办单位在比赛中拍照、使用和展示照片的永久权利。
2.尊重裁判:参赛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必须注重体育道德、文明礼貌、尊重裁判、服从管理,以临场裁判员的判罚为最终判决。如运动员对临场裁判员在执行羽毛球竞赛规则方面存在疑义,应在下一个发球前提出,临场裁判员召唤裁判长入场处理,并以其裁定结果为最终判决。无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中断5分钟(经调解说服后计算)及以上者,按罢赛处理,并取消该次比赛资格及比赛成绩。
3.文明参赛:参赛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必须做到球风文明,球品良好,漏判不埋怨,不打情绪球,坚决杜绝违背体育道德的不文明言行。场内、场外,任何情况下打架斗殴者立即取消本次比赛资格及比赛成绩。
4.身体健康: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影响羽毛球运动疾病者不得报名参赛;比赛中如出现意外伤害,责任自负,赛事各单位(主办单位、承办单位、联合承办单位)对运动员的意外伤害均不承担责任。
本竞赛规程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所有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编辑:孙宇瑶(实习)
资料:宝山区羽毛球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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