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金)征地告〔2025〕第2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年11月2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5〕938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金山区JSS3-0301单元05-04、05-08A地块(CB_202402001)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一类工业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金山区亭林镇,东至亭虹路,南至05-07地块,西至亭塔路,北至亭东横泾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亭东村第七村民小组1650.5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650.52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亭东村第十四村民小组181.6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21.41平方米、建设用地0.23平方米、未利用地59.98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832.1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771.93平方米、建设用地0.23平方米、未利用地59.98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金山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67326082
监督电话:57953011
联系人:蒋婷婷、金瑜婷
联系地址:金山区板桥东路900号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6日
资料来源:区规划资源局
编辑:干钰琼
责编:冯生丹、陈薇婷
审核:陈建军、林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