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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热搜!公司强制休年假!员工:我不接受!网友炸锅!公司操作合法吗?

转自:申工社 2025-11-26 12:39:28

年底了,

你的年假休完了吗?

近日,

“公司强制安排休年假引员工不满”

话题冲上热搜,

引发网友热议!

事件回顾

近日,北京王先生收到公司人力资源部短信,“根据公司相关安排,通知你2025年11月18日-20日休未休年假3日,特此通知!”

王先生随即回复,“我这边不接受强制让我休年假。”该回复信息显示于“19:22已送达”。王先生说,他没再收到公司的回复短信

王先生把截图发在社交平台后

引发网友热烈讨论⬇️

网友热议

不少网友表示,自己也面临同样被“强制休假”的情况。

许多网友表示不满公司这种强制安排年休假的行为,没有考虑并尊重员工的意愿。

有网友指出,企业如此操作目的或是为了规避支付法定三倍工资,以压缩人力成本。

律师解读:

年休假统筹安排需兼顾

生产需求与职工意愿

重庆捷恒律师事务所李力律师表示,

  •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可根据生产、工作的需要,并在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的基础上统筹安排年休假。

  •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明确,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安排的天数少于应休天数的,应在当年度按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正常工资)。若单位已安排职工休假,而职工因个人原因并书面提出不休,单位可以仅支付其正常工资。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强制安排年休假”是否合法,法院或仲裁机构通常会综合考量:用人单位是否因生产经营需要作出安排,是否兼顾了职工意愿,休假时点是否合理等“若单位能够证明安排年休假符合生产经营实际,也充分考虑了劳动者情况,法院或仲裁机构一般会认为其安排合法有效。”李力律师说,“反之,如果单位不能满足上述条件,其强制安排可能被认定为违法,劳动者可以据此主张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等合法权益。”

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松涛强调,用人单位安排年休假时,有义务照顾到职工的意愿,且统筹安排年休假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

社长有话说

年假的核心是保障职工休息权,而非企业单方面的“安排权”。从法律规定来看,统筹安排年休假需以考虑职工意愿、协商一致为前提,企业强制摊派既违背立法初衷,也可能涉嫌违法。

对员工而言,拒绝强制年假或许是出于工作衔接需求,或许是希望留存假期灵活调配,这些合理诉求理应被尊重。

对企业来说,若因生产经营需要统筹休假,更应通过充分沟通达成共识,而非简单“一纸通知”

平衡企业管理需求与职工合法权益,关键在于“协商”二字。强制休假看似是“福利”,实则剥夺了员工的自主选择权,唯有双向尊重、依法行事,才能让年假真正成为保障权益、凝聚人心的良性制度。

对此,你怎么看?

你是否遭遇过要求“强制休假”的经历?

欢迎评论区聊聊~

图片源自网络

申工社综合整理自上游新闻、中国青年报、央视网、新浪微博等

本期编辑:王冰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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