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患病,却用了十几张医保卡配药?退休工人王某这样做,并非病情突然加重,而是被蝇头小利吸引,想用医保基金套现并赚点好处费,最终沦为职业骗保产业链中的一环。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这起医保骗保案。目前,提供药品的“药农”和“药贩子”已被提起公诉,收购药品的药店老板另案处理,案件正在办理当中。
王某患有慢性疾病,需常年用药治疗。2023年夏天,王某从医院配药出来,看到附近有人在收购药品,每瓶药加价2-5元,这让王某看到了可乘之机。然而,医保卡个人购药有明确的用量限制,开药量需严格遵循病情评估标准,这种制度性约束使得王某的“盈利”空间极为有限。因此,他以“多配药备用”为由,向身边多位好友索要医保卡,前往多家医院多次超量配药。
经查,2023年至2024年7月期间,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持本人及亲友医保卡至本市多家医院,超量配取非本人自用药品,随后出售牟利,造成国家医保基金损失,其行为已涉嫌违法。
为准确认定国家医保基金损失情况,松江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医疗保障局,根据“自用药品超量+非自用药品”的基本原则,结合药品在不同等级医院报销的不同比例,反复筛查测算,最终认定王某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10万余元。2025年9月,松江区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王某提起公诉。

顺着王某的售药线索,收药的“药贩子”陆某、阮某,以及他们的售药对象汪某、张某,从汪某、张某处收药的上家杨某,以及最终通过杨某收药后在自己经营的药店进行售卖的沈某相继落网。
由于此案案情复杂,涉案人员众多,审查起诉期间,区检察院及时跟进案件的证据收集、固定及补证工作,梳理“药农”超量配药、非自用药的相关证据,为医保局计算医保基金损失提供支持。
经审查,陆某将所需药品名录告知王某等开药人,明知开药人出售的药品系利用医保骗保购买仍非法收购,后伙同爱人阮某将药品出售给有销赃渠道的张某、汪某夫妻二人,收取药款至少5万元。案发后,公安机关从二人暂住处、车辆上扣押的药品价值共计16余万元。张某、汪某通过寄递方式将药品出售给外地的收药上家杨某,收取药品钱款共计19余万元,被扣押的药品价值共计40余万元。上家杨某最终将药品出售给经营药店的沈某,从杨某处扣押的药品价值共计40余万元。陆某、阮某、张某、汪某、杨某明知系利用医保骗保购买的药品而非法收购、销售,其行为均涉嫌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区检察院对上述几人提起公诉。经营药店的沈某已另案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由于医保基金诈骗犯罪具有隐秘性特征,下一步,区检察院将完善与公安机关、医保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引导公安机关从异常医保数据着手,将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及时固定开药记录、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据,寻找医保卡出借人信息,固定关键证人证言,同时加强追赃挽损工作,做到应追尽追。针对产业链长,后端庞大的开药群体难以查处的问题,区检察院也将联合医疗机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适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广大群众知法、守法,共同维护医疗保障基金正常运行和医疗卫生秩序。
■记者 陈菲茜 通讯员 潘颖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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