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嫌搬家麻烦,一男子将重达12公斤的衣物从四楼抛下致人受伤。松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该男子常某犯高空抛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今年4月某日清晨,马大爷准备到菜场采购,行至街沿时,被一大包衣物砸中,当场倒地。路人见状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并报警。经鉴定,马大爷胸部3、5椎体骨折,构成轻伤一级;右足第3、4跖骨远端骨折,构成轻伤二级。
“丢之前我看了眼楼下的,没想到还是砸到人了。”据常某到案后供述,事发当天,常某正在帮朋友搬运这包衣物,为图省力,他直接将衣物从4楼窗口扔下。发现砸伤路人后,常某赶忙下楼查看。案发后,常某已对马大爷作出赔偿并取得谅解。

经审查,常某扔下的衣服包裹净重12.1公斤,致对方轻伤一级、轻伤二级,情节严重。9月8日,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高空抛物罪对常某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高空抛物对生命安全的威胁不容小觑,它不仅是道德失范问题,更是触碰法律红线的危险行为,情节严重时还会构成犯罪。市民应自觉增强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严格约束自身行为,杜绝高空抛物,共同为“头顶上的安全”撑起坚实的保护伞。(文中人物为化姓)
■记者 陈菲茜 通讯员 潘颖 文 区检察院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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