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柯律师:
陈先生
陈先生:
您好,来信收悉。
您描述的情况在科技行业中较为常见,涉及著作权和专利领域的交叉问题。从著作权角度看,软件的用户界面(UI)设计、图标、文字说明等元素,只要具有独创性,自创作完成之日起即自动受到著作权法保护,无需登记即可主张权利。然而,著作权并不保护软件的功能、流程或操作方法,这些通常属于专利保护的范畴。如果对方仅模仿了功能流程而未抄袭具体表达形式,则可能不构成著作权侵权。
针对您的情况,建议首先固定证据,包括对双方界面进行公证保全、保存设计源文件及发布时间记录等。若对方界面设计实质性相似且存在接触可能性(如对方曾为您的用户或员工),可基于著作权主张停止侵权并要求赔偿。若涉及功能流程的复制,需考虑是否已申请专利:若未申请,则很难限制他人使用相同功能。长远来看,建议对核心技术与独特设计分别申请专利和登记著作权,并通过保密协议约束员工与合作伙伴,以构建多维保护体系。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刘峰 律师
kelvshi2022@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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