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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教育系统2026年第一批教师招聘启动!

转自:上海静安 2025-10-20 16:29:14

近日,静安区教育局发布《2026年上海市静安区教育系统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通告》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026届高校毕业生、本市在职教师和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周一)9:00—10月31日(周五)11:00。一起来看详情↓

招聘对象

2026届高校毕业生、上海市在职教师及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人员。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

(三)具备岗位所需学历水平和职业技能的要求,符合学校招聘岗位的其他规定要求。

(四)持有与应聘岗位学段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或所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原则上应当与应聘学科相关(未持有教师资格证的2026届高校毕业生可报名应聘,但须于2026年8月底前取得符合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五)有海外留学经历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六)应聘语文和学前教育、学前保健学科者,其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其他学科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二、中小学、幼儿园单位具体招聘条件

(一)2026届高校毕业生

1.应聘高中学段教师岗位须具备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能取得相应学历的学位。

2.应聘初中及以下学段教师岗位须具备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能取得相应学历的学位,具备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能取得相应学历的学位者优先。

3.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取得学历的海外留学经历者视作为2026届高校毕业生。

4.未持有教师资格证的2026届高校毕业生可报名应聘,但必须于2026年8月底之前取得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二)上海市在职教师

1.具有上海市户籍;非上海市户籍的,具备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

2.应聘高中学段教师岗位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应聘初中及以下学段教师岗位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国民教育系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优先。

4.具有二级教师职称及以下者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一级教师职称者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教师职称者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获得国家级奖励或国家级荣誉称号)具有高级教师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7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人员

1.具有上海市户籍;非上海市户籍的,具备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

2.应聘高中学段教师岗位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应聘初中及以下学段教师岗位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国民教育系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优先。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教师职称者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获得国家级奖励或国家级荣誉称号)具有高级教师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7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报名时间、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0月20日(周一)9:00—10月31日(周五)11:00(第一批)。

二、报名方式

1.相关信息发布在“上海静安”门户网站(https://www.jingan.gov.cn/)。

2.直接与学校联系。

考试方法和内容

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委托静安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开展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用人单位择优组织应聘教师进行综合考评后,向静安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上报合格人员个人信息及面试评价表。静安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学科组专家对应聘教师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分“学科本体知识测试”和“教案撰写”两部分内容;笔试分数占综合评价分的70%,面试分数占综合评价分的30%,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用人单位通知应聘教师为准。

其他事项

拟聘用教师须进行心理测试,委托专业人才测评机构进行,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要求执行。拟聘用教师名单在“上海静安”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招聘流程

一、静安区教育系统教师(高校毕业生)招聘流程

(点击可看大图)

二、静安区教育系统教师(本市在职教师、其他人员)招聘流程

(点击可看大图)

招聘岗位

上海市静安区教育系统2026年第一批教师公开招聘,涉及74家事业单位、369个岗位。

(点击可看大图)

聘用方式和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依据《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办法》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享受单位同等人员待遇。

咨询电话:66291005 潘老师

2026年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教师招聘简章(第一批)

一、招聘对象

2026届高校毕业生、上海市在职教师及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点击可看大图)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

3.有海外留学经历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高校在职教师持有与岗位匹配的教师资格证(其他人员可放宽二年取得)。

5.具备岗位所需学历水平和职业技能的要求,符合学校招聘岗位的其他规定要求。

(二)具体条件

1.2026届高校毕业生。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取得学历的海外留学经历者视作为2026届高校毕业生。

2.上海市在职教师,具有上海市户籍;非上海市户籍的,具备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年龄需在 40 周岁以下(1986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年龄需在 45 周岁以下(1981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获得国家级奖励或国家级荣誉称号)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 47 周岁(1979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3.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人员,具有上海市户籍;非上海市户籍的,具备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12 月 31 日)。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年龄需在 45 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获得国家级奖励或国家级荣誉称号)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 47 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高级职业技能(行业资格)证书或上海市级以上技能竞赛获奖者可放宽到本科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四、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0月20日(周一)9:00—10月31日(周五)11:00(第一批)。

(二)报名方式

1.相关信息发布在“上海静安”门户网站(https://www.jingan.gov.cn/)

2.投递简历邮箱:rsc@shxj.edu.cn,或邮寄至:上海市原平路55号1301室人事处

(三)咨询电话

:66103009

(四)具体联系人

:张老师、徐老师

五、考试方法和内容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择优组织应聘教师综合考评后,向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上报合格人员个人信息及面试评价表。静安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学科组专家对应聘教师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分数占综合评价分的50%,面试分数占综合评价分的50%,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上海行健职业学院通知应聘教师为准。

六、其他事宜

拟聘用教师须进行心理测试,委托专业人才测评机构进行,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要求执行。拟聘用教师名单在“上海静安”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方式和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依据《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办法》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享受单位同等人员待遇。

2026年上海市静安区业余大学

招聘简章(第一批)

一、招聘对象

(一)2026届高校毕业生;

(二)上海市在职教师;

(三)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点击可看大图)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持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2026届高校毕业生可适当放宽两年)。

4.有海外留学经历者需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具备国民教育系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能取得相应学位。

(二)具体条件

1.2026届高校毕业生

(1)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能取得相应学位;

(2)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取得相应学历的海外留学经历者视作为2026届高校毕业生。

2.上海市在职教师

(1)具有上海市户籍;非上海市户籍的,具备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

(2)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专业技术副高职称者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获得国家级奖励或国家级荣誉称号)具有专业技术副高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7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3.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人员

(1)具有上海市户籍;非上海市户籍的,具备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专业技术副高职称者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获得国家级奖励或国家级荣誉称号)具有专业技术副高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7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四、报名时间、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0 月20日(周一)9:00—10月31日(周五 )11:00(第一批)。

(二)报名方式

1.相关信息发布在“上海静安”门户网站(https://www.jingan.gov.cn/)。

2.投递简历邮箱:janhr@sjdc.net.cn

具体联系人:王老师、赵老师

五、考试方法和内容

上海市静安区业余大学择优组织应聘教师综合考评后向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上报合格人员个人信息及面试评价表。静安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学科组专家对应聘教师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分数占综合评价分的50%,面试分数占综合评价分的50%,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上海市静安区业余大学通知应聘教师为准。

六、其他事项

拟聘用教师须进行心理测试,委托专业人才测评机构进行。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要求执行。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海静安”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方式和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工资福利享受单位同等人员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