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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台检察人员考核工作指导意见和考核评价标准

转自:上海检察 2025-08-31 14:41:54

来源 | 检察日报

作者 | 潘志凡

《检察日报》2025年8月31日

第1版  要闻

上海:出台检察人员考核工作指导意见和考核评价标准

全面准确客观评价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

近日,上海市检察院聚焦考实、评准、用好的要求,制定出台《上海市检察机关检察人员考核工作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并配套制定《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各部门检察人员考核评价标准》(下称《评价标准》),旨在全面准确客观评价检察人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推动构建“大管理”格局、打造“大检查”体系。

《指导意见》按照政治引领、注重实绩,公开透明、简便有效,分级分类、全面客观,考用结合、奖罚分明的原则,将检察人员考核考评制度机制改革和基层院建设考核评价、党建及内设机构考核工作一体部署筹划,并将政治素质考察和落实“三个管理”“四个清单”以及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等一体纳入。如在“绩”的考核内容上,对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检察技术人员、司法警察等各类别人员各有侧重,突出检察办案质效、辅助办案质效、检察履职质效;区分部门负责人与部门检察人员的考核内容和评定等次规则,做实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衔接,确保牵头抓总、方向明确。

为引导部门负责人和检察人员各负其责、各履其职,《评价标准》在“类型建模、类别画像”的基础上,突出重点要点、统分兼顾、正反结合,聚焦各类人员履行“三个管理”“四个清单”的不同职责要求,明确各自应承担的政治责任、管理责任、法定职责,区分业务领域、职能职责设置共性和个性评价标准,搭建起系统化差异化的考核评价标准体系,构建出适应上海市检察院27个不同条线、各部门负责人和不同人员类别、综合及业务部门不同岗位的评价标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