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今年7月,浦东法院开展小标的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全月共拘传61人,拘留26人,罚款15人共计11.8万元;全月执行完毕案件1191件,到位金额4.3亿元,将“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交出了一份有温度的民生答卷。
强制措施破抵赖
“履行义务是唯一出路。”面对电话那头情绪激动的被执行人,浦东法院执行法官陈琳态度坚定。
这是3起涉同一被执行人的小标的案件。3名员工因劳动纠纷起诉了某贸易公司,法院判决公司分别支付3人43万余元、20万余元和21万余元。公司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公司却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陈琳第一时间联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桂某,要求其履行义务,桂某却坚持否认自己的实控人身份,声称案件与自己无关。随后,陈琳依法对桂某采取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没想到桂某非但不积极履行,还频繁给法官来电施压,甚至以“相关人员涉嫌诈骗”等借口提出执行异议,要求解除限制措施。对此,陈琳一边向桂某释法说理,一边积极寻找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直到一天,桂某企图出境时被边检工作人员拦下,不予放行。桂某此时才意识到严重性,电话中情绪虽仍激动,但语气已明显缓和。陈琳抓住机会,继续向桂某强调履行义务才是唯一出路。经过反复劝导,桂某终于表示愿意配合执行。
由于首笔执行款涉及外币账户,需线下逐一核对办理,较为繁琐。陈琳为此多次往返银行,精准核查金额、办理手续,并实时向申请执行人反馈进展。经过不懈努力,首笔执行款成功扣划到位。
随后,在陈琳的沟通协调下,桂某主动履行了剩余两案款项。陈琳也为其加急办理了解除限制手续,让桂某及时恢复正常出行。
至此,三起案件全部顺利执结。申请执行人代理律师特地写来感谢信——“舍休息、破难点、护权益”。
善意执行解困境
“法官,我们公司现在正处于银行转贷的关键时期,如果账户被冻结,资金链就会断掉,员工工资也发不出来了。”在接到浦东法院执行法官张春燕的电话时,被执行人公司负责人语气里透着焦急。
这家公司因拖欠薪资,37名员工分别申请劳动仲裁,标的额从3000余元到18万余元不等。仲裁裁决生效后,公司未能如期支付,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伊始,张春燕依法向被执行人寄送执行通知书,并在网络集中查询后,冻结了其银行账户。但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工资,情况不容乐观。负责人随即向法官解释称,公司的业务是运营国际学校校车,目前经营遇到困难,正依赖银行转贷续命。若账户查封不解除,不仅转贷无法落实,百余名在职员工的工资也将受到影响。
面对这种情况,如何既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又避免“一封了之”让企业陷入绝境?
张春燕想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对诚信度较高且具备履行意愿的被执行人,可给予一至三个月宽限期。在此期间,暂不将其纳入失信名单或采取限制消费措施;若届满仍拒不履行,再采取相应惩戒措施。
考虑到该公司在之前多起执行案件中均能自觉履行结案,具备一定诚信基础,张春燕选择先与劳动者耐心沟通:若能给予公司一个履行宽限期,让公司顺利获得转贷,反而更有利于工资的足额兑付。
在张春燕的引导下,劳动者和公司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在确认首笔工资支付到位后,法院先行解除了对公司银行账户的查封,帮助其缓解燃眉之急。同时,法院也向公司发出《限期履行通知书》,告知其若限期不履行,法院将依法恢复强制执行。
事实证明,这一举措发挥了积极效果。目前,被执行人已主动履行完毕23起案件,其余案件也在宽限期内稳步推进,员工工资正陆续得到兑付。
执行法官说
陈琳介绍,小标的案件涉案金额或许比不上大案要案,但对于申请执行人而言,往往是辛苦积攒用于维持基本生活的血汗钱。因为金额较小,一些被执行人抱有“案件标的小法院不会太认真”或“能拖就拖”的侥幸心理,故意拖延、逃避执行。“作为执行法官,我们始终秉持严谨负责的态度,会全力调查被执行人及其可供执行的财产,尽最大努力追查线索,确保每一笔金额都能落到实处。”陈琳说。
陈琳提醒被执行人,诚实履行判决是法律义务,也是做人的根本。如果确实面临困难,可以主动与法院沟通,说明实际情况,寻求双方可以接受的解决方案。逃避只会加重自身的负担,影响个人及家庭的生活,甚至可能受到刑事处罚。与其心怀压力、拖延不决,不如积极面对问题,尽早履行义务,才能真正减轻负担,重获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