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下午,共和新路延长路路口发生一起非机动车与机动车碰撞的交通事故,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面对交警,非机动车驾驶员称过马路时视线被一辆土方车遮挡,未能仔细观察路况,所以与机动车相撞。机动车驾驶员表示,自己是正常通行的。那么真相究竟如何呢?
机动车驾驶员:“我从这里往那里,这里是绿灯,然后车就停在那里了,还好我车开得不快,他突然从前面开过来闯红灯了,我及时刹下来了,他就摔下来了,还好人没事。”
非机动车驾驶员:“骑车的时候,边上有一辆土方车,把我视线遮挡了,没看到这个红灯。”
静安交警乔志晟到场后,面对双方各执一词,交警第一时间调取事发路口公共视频。画面显示,非机动车驾驶员周某在穿过马路时,身影被左转弯待行区的车辆完全阻挡,处于机动车驾驶员陈某的视线盲区内,形成典型的“鬼探头”场景。
面对这一突发情况,陈某来不及做出有效避让反应。所幸陈某在进入路口前已减速慢行,发现险情后及时刹车。
结合公共视频证据和双方陈述,民警认定,非机动车驾驶员周某因违反信号灯通行,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应负事故全部责任。在民警的释法说理下,周某对责任认定无异议表示认可。经双方协商,周某承担了陈某机动车的维修损失。
警方提醒:交通信号灯是保障路口通行秩序的“生命线”,闯红灯不仅严重违反交通法规,更会将自身和他人安全置于险境。驾驶员在遇到视线被遮挡等情况时,务必停车观察,确认信号灯状态和周边路况后再谨慎通行,切忌盲目抢行,避免因一时侥幸酿成事故。
记者:张琦
视频:戚勐
编辑:梁慧
封面图:图虫创意
通讯员:宋一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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