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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全国法院系统劳模法官代表座谈会发言摘登:办好涉老“小案件” 彰显为民“大担当”

转自:浦江天平 2025-08-23 09:25:17

办好涉老“小案件” 彰显为民“大担当”

全国法院系统劳模法官代表座谈会发言摘登

白云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

作为一名扎根基层的法官,在涉老审判工作中,我将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党中央、最高人民法院的决策部署与本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有效落实下去。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在涉老审判中筑牢政治忠诚。《意见》强调“坚持和加强党对审判工作的领导”,这要求我们牢记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全面落实加强老年人权益保护,做实守护民生这一“最大的政治”,1991年静安区法院在全国率先成立老年法庭,专门审理老年案;近年来,我们更是创新探索出涉老案件全流程观护机制,将专门审判扩充为“立审执”全流程观护,建立“红黄绿”三级涉老案件标签机制,累计标记1.2万余件、调撤率达60%以上、执行到位金额超亿元。

二是严格公正司法,切实保障好老年人权益。近年来,我始终以“如我在诉”意识把定分止争工作做深做实,带领庭室每年结案2200件,上门开庭与家事调查210余次;连续13年发布涉老审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其中涉及的“隔代探望”“老养老赡养”“带孙费”等现象引发广泛关注;由我主审的“法定监护与意定监护冲突案”“九旬老人保管合同案”入选了最高人民法院老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梳理了5年来上海法院审理的涉老涉家暴离婚案件,撰写的《他下了死手,我再不来离婚,肯定没活路了》被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转发,引发了社会对老年家暴受害者的关注。

三是积极担当作为,创新涉老司法服务保障工作。静安区是上海市最早进入老龄化的城区之一。老年人口比重较高,他们对审判硬件设施有着更高的需求。静安区法院积极应对,建设了上海首个适老化法庭,对审判设施进行适老化、无障碍化改造,最大限度地便利当事人诉讼。我在办理一起八旬老人申请担任六旬精神障碍儿子的监护人案件时,发现“老养残”已成为老龄化社会的新课题,就积极牵头与基层组织探索构建相关监护问题处理机制,逐步推动“法暖夕阳”社区工作站街镇全覆盖,组织开展巡回审判、普法宣讲、以案释法等活动,使该地遗嘱继承类纠纷同比下降62%。

来源丨人民法院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高院供稿部门:综合处

责任编辑:张巧雨

编辑:左雨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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